全市财政系统将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努力建设“一县一点、一县一品”的法治宣传教育产品。一要充分利用大众传媒优势,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的法制专栏、专题节目和法制系列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财政法律法规知识;二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文化团体的联系合作,使财政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和宣传作品内容丰富、形象生动、喜闻乐见;三要有条件的县(区、市)将在当地报纸或政府网站上开办财政法制专栏。大力宣传财政法律法规知识,全力营造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财政法治文化氛围,使财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潜移默化中得到良好的法治教育,培养全社会的财政法治精神和财政法律信仰。
法治文化教育建设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2年):启动阶段,各县(区、市)财政局在“六五”普法期间,要建立两个以上的法治文化教育产品,其中在2012年至少创建一个法治文化宣传教育产品。
第二阶段(2013—2014年):完善阶段,到2014年末,各县(区、市)财政局基本形成了两个以上的具有当地特点的法治文化宣传教育产品,不断进行完善,形成具有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
第三阶段(2015年):考核验收阶段,结合“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市局将对其法治文体教育产品进行考核验收,选出优秀的法治文化教育产品,作为晋中财政法治文化品牌,树立典型,进行宣传推广。
同时,晋中市财政局将拟订考核办法进行实地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