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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原董事长挪用2亿获刑6年

编辑:中国教育品牌网  发布时间:2012/3/3 15:02:58 

有“中国保险第一大案”之称的新华人寿原董事长关国亮一案日前在二中院一审落槌,关国亮因挪用资金2亿元获刑6年。此前,检方曾指控关国亮还涉嫌与另一被告人马跃共同侵占新华人寿资金300万元,但因证据不足,最终未被认定。

    公诉时被控两宗罪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1996年成立,是一家全国性、股份制专业寿险公司。

指控称,关国亮在担任新华人寿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与被告人马跃合谋,于2003年6月至8月间,以马跃帮助新华人寿承保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相关保险业务,以及马跃经营的上海策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新华人寿提供股票咨询等名义,获取新华人寿300万元资金。

此外,关国亮还涉嫌挪用资金2.61亿元,包含3项指控事实,分别是2003年4月挪用3000万元用于其弟关国星经营的黑龙江斯达投资有限公司;2003年挪用3100万元至其哥关和平经营的北京华瀛置业有限公司;三是2004年挪用2亿元至其弟经营的黑龙江贯通投资有限公司。

    首次开庭否认指控

2008年11月,案件首次开庭审理。

法庭上,关国亮对指控提出异议,称指控其侵占300万元不属实。他认为,300万元属于咨询费,是新华人寿委托马跃经营的投资咨询公司进行投资炒股的咨询费用。而对于挪用巨额资金的指控,关国亮表示,资金往来只是拆借,并非挪用。

此次开庭后,由于证据庞杂、案情复杂,该案直到日前才一审落判。

    此前已被羁押4年多

法院经审理认为,对于关国亮与马跃合谋骗取300万元资金的指控,因缺乏事实依据,证据不足,予以驳回。而关于挪用资金罪,法院只认定了一项事实,即2004年关国亮挪用2亿元至其弟经营的黑龙江贯通投资有限公司。另外两项共6000万元的指控事实则因证据不足被法院驳回。

据此,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关国亮有期徒刑6年;对马跃宣告无罪。

根据一审判决,此前已被羁押4年多的关国亮,按羁押时间抵刑期,他将于明年获释。目前,关国亮的律师许兰亭尚未明确表示其是否上诉。

另据了解,关国星的贯通投资公司将从新华人寿挪用来的2亿元投资了房地产项目,获取利润1亿余元。案发后,公安机关追缴了贯通投资公司所获部分非法利益。

    ■ 释法

    挪用资金罪最高量刑10年

关国亮挪用资金2亿获刑6年,相比此前一些案例中,公务员挪用几十万、上百万元,获刑则为十年甚至以上。原因是两者的身份有别,对应的罪名也有区别。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的行为。此罪情节严重者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则构成挪用公款罪。该项罪名最高能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追访

    新华人寿:运行秩序趋于稳定

昨日,记者就关国亮案致电新华人寿,相关负责人表示,2011年11月新华人寿上市时,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关国亮案的相关事宜作出了详细披露。目前,新华人寿的运行秩序已经趋于稳定。

记者查阅新华人寿的招股说明书发现,为赎回关国亮案中用于融资所抵押的账外债券,案发以来,新华人寿已经累计支出资金29.1亿元人民币。尽管保监会曾于2007年动用保障基金收购了部分股权,但截至2011年6月30日,新华人寿仍有超过11亿元的资金缺口尚未补足。

另外,关国亮担任新华人寿董事长期间,还涉及深航公司担保和在紫金世纪股权收购上的一系列纠纷。对此,新华人寿在上市时,已经在招股说明书中计提预计负债4.3亿元,用于应对一系列潜在纠纷。本报记者 张轶骁

    ■ 焦点

    涉嫌挪用资金额为何剧减?

据了解,关国亮被指控挪用资金的数额变化幅度非常大,由当初的130亿元剧减至2.6亿元。

2006年9月23日,保监会正式派出检查组,开始对新华人寿资金运作问题进行调查。调查发现,关国亮任新华人寿董事长的8年间,累计挪用公司资金130亿元。这些资金或被拆借给形形色色的利益伙伴入股并最终控制新华人寿,或用于大规模违规投资房地产等领域,至案发时尚有27亿元未能归还。

不过,当警方向检方移送起诉时,关国亮涉嫌挪用资金数额已由之前报道的130亿元缩减为6.5亿元。此后,检方经过审查,向法院起诉时又将数额缩小到2.61亿元。

据介绍,其被控挪用数额之所以大幅缩水,原因在于此案经有关部门审查,大部分资金被定性为拆借,不属于犯罪,因此,最终检方仅指控与关国亮直系亲属有关的资金,共计3笔合计2.6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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