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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西医院“乱开刀”退伍军人“被瘫痪”

编辑:中国教育品牌网  发布时间:2012/10/9 20:28:18 

本网讯 四川华西医院被指“妙手毁春”,健壮退伍军人被迫接受“被瘫痪”。2011年7月18日,四川温江区一名退伍军人前往华西医院就诊,被其骨科一名叫李涛的教授诊断为“颈椎椎管狭窄”。李涛说要入院治疗,必须开刀,再延误四肢都要瘫痪,手术要准备12万。

 
患者家人称,“当时右手虎口肌肉有点萎缩,握拳吃力,能举上头顶”,“我爸爸当时想华西医院时国内知名的大医院很权威,温江区的好些医院都没有查出这个结果,于是就入院接受治疗。”子女称:“辞职凑齐12万交给了华西”,患者住院做了诸多检查,拍了许多片子,2011年7月30日出院时,医院只退了6张片子给患者,其中还包括之前在温江的医院拍的片子。患者家人质疑“片子少了”,华西医院护士办说:“这些片子不能给的,我们医院有规定,要留下来观察的,以后你们来复查时医生好看,复查没问题了医生就退给你们。”患者家人轻而易举被蒙骗了过去。
 
四川温江区患者一家人开始踏上了北京、石家庄、成都的求医路,面临专家教授因为没有手术的关键片子根本就不好诊断问题,有三个好心的医生提醒:“国家规定病人在医院照的片子都是必须交给病人及家属的,医院不能扣留片子的,华西知道把手术做错了,故意把片子扣留了,不扣留的话,将来打起官司来他就要吃亏,而且是很大的亏。” 患者家属怒斥“四川华西医院草菅人命,吃人还不吐骨头,老百姓的命在他们眼里就是药用小白鼠。”
 
 
出院时医生说间隔三个月、半年、一年来医院复查。四川温江患者手术后的第一个月即8月,病情不但没有好转反而异常的加重,左手也开始萎缩开始没有力气了。患者去复查,四川华西医院李涛说没事,开点营养神经的药吃了就好。家人买了千把多元的药回去,数月过去不见好转反而病情持续加重,不得已又去华西医院复查。面对患者和其家人,李涛说:“没有问题,你心情要放开嘛,不要去干活,再多开一个月的药,去温江老年病医院住院吧,那里可以做康复治疗。”9月上旬患者又去华西复查,李涛说:“做个双上肢肌电图吧”。肌电图预约到9月中旬,结果下来医院也说没事,说再去做康复治疗,就不要让别人在颈部扎银针了。9月下旬患者觉得全身的肌肉都在抖,于是又去复查,李涛说做个四肢的肌电图再说,等结果出来时是10月中旬了,“患者还有其他的病,可能是运动神经元病,去神经内科看”李涛说。10月下旬患者在华西的神经内科住院治疗,医生做了一系列的检查后,私下把我叫家人过去说:“你要有一个心理准备。运动神经元病是一种病因不明的疾病,一般存活期是5年,没有什么药物可以治疗的,目前最有有效的治疗药是美国的,一盒大概是4000多元,够吃一个星期。病人到后期是全身的肌肉都萎缩了,当心肌和呼吸肌萎缩到一定程度时,病人无力呼吸便死去了。”
 
2011年11月2日,温江区原本健壮的昔日退伍军人患者再一次从四川华西医院走了出来。2012年3月,岂料患者彻底的失去自理能力,拉屎拉尿都是家人来照料。无奈之前家人怒找四川华西医院,有人指使家人:“你先回去写个经过,我们看了后,再请李涛、神经内科的商老师,再另外请骨科的一名老师,神经内科的一名老师。这样我们就有4名老师,让他们各自出一个证明,然后我们再决定当时的手术是否有过错,过错有多大,是否要赔偿。”草菅人命、糊弄百姓,还让自己医院的老师做鉴定?患者家人表示难以理解。
 
铁证显示,四川华西医院“草菅人命”。2011年7月30日,四川华西医院骨科的出院证明书写到“病人因左手活动受限6个月,来院治疗,入院检查体征为右手肌肉萎缩,其他生命体征正常。”华西医院被指“自相矛盾、胡写一通”,患者明明是右手虎口肌肉萎缩医院说成了左手的问题,而出院证明书是李涛的徒弟秦明写的,患者质疑手术也系此“徒弟”所做。运动神经元病和颈椎病前期病情相识,中年男性易发,这两中病容易误诊。医院应做胸锁乳突肌肌电图来区分二者。运动神经元病的神经元传导即可经过脊髓内也可以经过脊髓外,但是颈椎病的神经元传导是从脊髓外传导。
 
四川华西医院在动手术前压根就没有做过这样检查。手术后的第一天我爸爸就说左手感觉麻木,当时华西肯定知道手术做错了,怪不得出院时扣患者的片子。这个医学常识在1993年就已经被医学界认证了。好比是地球圆的一样。新华司法鉴定所出的鉴定意见:当时患者的病情不符合颈椎病的病情,医院在手术前应请神经内科专家一同会诊。手术指针不符合,手术加重了病人病情,并且手术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当时患者好多鉴定机构鉴定,他们看了资料后,说白了说不做,说华西医院名气大不做。
 
2012年6月30日,患者和华西医院的案子开庭了。开庭前法院提前一个月就通知了家人。那天家人去了法院,法院说我们书记员生小孩去了,开不了庭。双方把证据封存了吧。家人质疑“那么大的法院,那么庄严地方,有好几十个法庭,光三楼就有40多个法庭,楼上还有4,5,6楼啊,这里一天就要同时处理上好几十起案子,难道就一个书记员?提前一个月法院就通知家人,难道法院不知道安排吗?”
 
“鉴定不合法”!华西医院律师辩称。患者选择的鉴定机构是国家认可的,法律也赋予了公民可以选择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的权利。对方律师最后向法院要求到华西医院做鉴定,法院判在四川省人民医院做鉴定。鉴定结果接草草的8页纸,结果大概是,患者颈部活动较好,手术改善我爸爸的病情,手术指针正确,手术成功。我爸爸有得运动神经元病和颈椎病的可能。华西医院有没有完全告知的过错,但过错和病人的病情没有因果关系。
 
患者的脖子明明就只能轻微的动,法院却说活动较好,没有尽到告知义务还不是过错。后来一位在华西和省医院都干过的教授,私下对患者家人说:“去省医院做鉴定,鉴定个毛,华西和省医院的关系就是像老师和学生的关系,那有学生告老师的啊?现在的医院都是一个通病,官官相护,华西也常常接到了省医院的案子啊,所以这个鉴定根本就是一个扯淡。”你老爸的手术不知道是那个疯子动的手术,我们以前在华西学习的时候老师就说过,颈椎病手术从后面动成功率15%,从侧面动,动10次有9次都不会错。现在医院的教授工资顶多5千多。我一个同学还在华西干买了辆几百万的房车。靠什么啊?动手术提奖是10%,手术后你要用医疗器材把,很小一个玩意儿就上千,提奖也是10%以上,还用药品的提奖。你说他动手术不?再加上手术前你把字签了,风险你承担了。再加上你的手术片子又在医院,这个官司难啊。”
 
2012年9月24日,患者和华西医院的案子再次开庭。没有想到的是,法院却不重视患者提交的核心证据。华西的代理律师当时说她认可省医院的鉴定结果,骨科的老师遵守了执业医师法,有尽到告知义务,已经告知了手术的风险。你们也同意签字了。所以后果由你们自己承担。患者家人质问对方“既然你也认可省医院的鉴定,上面也写了华西有告知不充分的过错。既然是告知不充分那就违反了执业医师法中的完全告知,就已经违法了,就只有两种病,你只告诉一种病,这就是违法。你怎么解释?”对方律师回应“你的观点错误,我们有证据你签字了,就是你承担过错,并且支付省医院的鉴定费。”当时的法官在那里就是听双方说,如此法官,何为四川的天平?
 
四川温江百姓跟华西医院打官司后,华西医院同意把手术中没有退还给我的片子退还给家人,拿到了8张。家人拿者退回来的片子和之前的片子,去请老师看,他说:“患者的病就是手术把颈椎的神经伤了,颈椎的神经多么精密,你看术前术后有个啥改变啊,华西神经内科诊断证明误导了后来的医师们,这给我们后期的康复治疗真是难上加难啊!”
 
 四川华西医院“草菅人命”,四川相关法院联手制造冤案,泱泱中华法律尊严何在?
 
 
本文来自:西部廉政监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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