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教育部官方网站了解到,今年教育部首次要求高校建立校长作为高校法人代表签发录取通知书的制度,录取通知书除加盖高校校章外,还应有校长签名,由校长对录取结果负责。
此前,河南、辽宁等地相继曝出高考替考、加分造假等丑闻,教育部已要求各高校对特殊类型考生入学后进行成绩复核工作,复核不达标不予学籍注册,已注册则取消。
据了解,高校录取通知书是考生录取和报到入学的重要凭证,长期以来,高校录取通知书都在加盖高校校章后寄发。近日,教育部直属高校已向教育部报送了2014年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名单,75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录取通知书全部由校长签发。
下一步,教育部将督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中央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工作要求,及时公布所属高校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