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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穿短裙、吊带”能否提升教师礼仪

编辑:lili  发布时间:2010/11/8 20:45:06 

        北京某高校学生接受礼仪培训(中新网)

        南京市教育局日前下发《给南京市中小学教师15条礼仪建议》,内容涉及形象与举止礼仪、办公与教学礼仪两部分,涵盖教师着装、举止等方面。要求教师着装要“忌脏、忌露、忌透、忌短、忌紧、忌异”。《建议》指出,外穿的衣服不能过于单薄透明,不外穿吊带衫,不佩戴夸张的耳环、项链等饰物,不能染指甲和头发。(9月15日《扬子晚报》)

        尊师重教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因为深知教育及教师言行对于学生影响,人们对于老师的潜在要求就是慎独垂范。近年来,随着人们对教育要求的提升,关于教师礼仪的话题一再被提及,并成为热点。关于教师礼仪,讨论的观点大约分为两类。一类觉得老师“行为世范”,有责任在任何时候成为社会的行为标兵,理应高标准、严要求;另一类觉得老师不过也是一个普通群体,不应受到额外束缚,从而限制了个人自由。对立还表现在教育部门的政策制定上,总是希望教师由内而外老成持重,争做社会模范,而教师群体却对此积极性不高,常有论者指斥类似规定,干涉个人自由。一边大力支持,一边又全力反对,舆论也随之分裂,教师礼仪讨论就陷入了“两头堵”的境地,双方各不相让,讨论一次次回到原点。

        南京市教育部门在共识缺乏

        的情况下出台了这样一份事无巨细的文件,似乎想终结一种拉锯的形式,但就舆论反映而言却是南辕北辙。纵观整个文件,可谓“头发胡子一把抓”,完全没有区别和细分,令人不能信服。首先,文件适用的时间包括了日常工作与生活,如同把教师全部的时空都纳入到文件范畴内。教育部门可以在工作时间内,对教师们进行要求与监督,在工作之外不免有侵犯私权之嫌。

        再者,文件也有扩大化之嫌,以致将“染指甲”“染头发”都囊括其中。众所周知,这纯属个人爱好而根本不涉及礼仪,如此规定对教师生活限制太大。试想,老师若因将白发染黑却触犯规定,岂不让人啼笑皆非?

        凡事过犹不及,正是由于“一把抓”和“两头堵”才让教师礼仪讨论一次次破产,消耗大量的社会关注,却没有任何精益。但教师礼仪真无共识么?实则不然,人们心中有着部分的答案,老师们也在努力践行着。例如,在着装上不得穿具有性暗示或者挑逗意味的服饰上课,言行之中不得倡导奢侈和过度消费等等。

        所以,教师礼仪标准制定不宜操之过急,更不应过度拔高,而要求同存异。如果把目光从无序的争论中跳出,将形成共识的意见上升为标准,日拱一卒,教师礼仪的构建也就可期了。

作者: 雷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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