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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妍:公务员工资改革如何破除涨薪迷局

编辑:lili  发布时间:2010/11/11 15:09:58 
最低工资标准调涨年,国民收入分配改革呼之欲出。无论是工资增长与CPI挂钩、工资倍增计划,还是工资协商制度,都足够给人以期待。且抛开操作细节上的瑕疵不说,不管是涨工资,还是加大普通民众就工资增长方面的话语权,总归都是为普通公众谋福利的好事。或也是为了在工资改革上“与民同乐”,公务员工资改革近日也是消息频出。

  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知情人士处获悉,该部正在组织研究、拟订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方案和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其中前者主要包括公务员地区附加津贴制度的完善、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制度、对基层低收入公务员群体增加激励措施等。研究员刘军胜介绍,一般而言,县级及县级以下乡镇公务员,其工资收入水平较省市一级公务员存在一定差别。(11月10日《中国日报》)

  放置在全民收入分配改革的语境中,公务员工资也顺应潮流进行改革,从清理事业单位津补贴,化解事业单位工资发放乱象这些改革点来看,当然也都是顺应民意的好事。但一提到公务员工资改革,看到“增加激励措施”、“收入与GDP匹配”等字眼,人们就开始陷入某种焦虑:这会否又是新一轮公务员加薪潮呢?

  这倒不是人们犯红眼病,毕竟,作为国民的一分子,在国民收入分配改革进行得如火如荼之季,公务员当然也有权在市场经济中共享国民收入分配的红利。但从过往公务员工资改革的轨迹来看,公务员工资多年来“只增不降”、“旱涝保收”的僵化;在福利分房等方面过多占用社会公共资源,享受超国民福利待遇;公务员退休工资与普通企业员工退休工资多年来实行的“双轨制”,都足以构成人们对公务员工资改革的担忧。

  而要破解这种担忧,首先就需破除公务员自身在改革上的垄断话语,加大普通公众在此次工资改革中的话语权。作为改革的对象,无论是公务员还是事业单位人员,他们无疑都是此次改革的主导者,倘若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就难免出现可能掺杂其中的自利趋向,这就呼吁整个改革必须放置在一个开放的环境中,来进行论证和讨论。

  拿改革中摒弃“以官定薪”这一点来说,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制度,抛弃过往那种“单纯以官衔定薪酬”的僵化模式,这有利于激励公务员内部的非官职专业人员,一定程度调节内部的薪酬差距。但在具体实施办法上,则提出“参照企业同类岗位的市场定价来为公务员定薪”。公务员工资与企业接轨,破除僵化的薪酬机制,这当然是好事。可倘若定薪时参照的是企业的高工资,当企业职工工资随效益变化动态增减时,公务员工资却依然“岿然不动”,这又怎能破解改革变身涨薪的担忧呢?

  无论是摒弃“以官定薪”,工资与企业、市场接轨,还是激励基层低收入公务员。收入与GDP挂钩,公务员工资改革都需放置在国民收入分配改革的整体体系中,进行考虑和论证。既然职工工资随效益变化能增能减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既然国民在收入分配改革中既可能分享红利,也必须承担市场变化风险,那么公务员工资与企业、社会的挂钩,是否也应该实现一种动态增减,而不是陷入过往“只增不减”的窠臼呢?

  在全民收入分配改革的语境中,公务员的薪资固然需要调整,但我们更希望,这种改革能放置在一个开放的公共论证环境中,能够放置在整体国民收入分配改革的体系下,而不是在单兵突进的封闭体系中,成为某种涨薪的狂欢。也只有这样,整个改革才能体现全民收入分配的公平公正,也更符合现代公共行政治理的伦理,而这,不也正是此次国民收入分配改革的价值旨归所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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