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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章程

编辑:张聪  发布时间:2010/12/18 20:16:07 

                   大连理工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以下各类共招收60名)


声乐类:民族唱法 美声唱法 通俗唱法
舞蹈类:现代舞 芭蕾舞 古典舞 民族民间舞
(男生要求身高1.72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民乐类:扬琴 中阮 大阮 琵琶 柳琴 笙 唢呐 二胡 板胡 古筝
 竹笛
管乐类:双簧管 大管 长号 次中音号 圆号 小号 大号 长笛 单簧管 萨克斯 打击乐
语言类:话剧表演 主持
弦乐类:大提琴 中提琴 小提琴 低音提琴 电贝司
(电贝司不招北京籍考生)
曲艺类:传统相声 京剧


二、生源范围


理科考生生源不限,文科考生生源省区限定在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山东、江苏、湖南七省。


三、报名办法
1、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
2、网上注册报名:报名者须通过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填写及提交《报名表》。报名系统将于2010年12月13日9:00开通,2011年1月5日17:00关闭。
3、我校分别在大连和北京设置两个考点,测试地点由考生任选。
4、大连考点原则上只接受考生网上报名,北京考点网上和现场报名均可。


四、测试时间及地点
    1、大连考点
    时间:2011年1月8日
    地点: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大连理工大学西山学生生活区内)
    2、北京考点
时间:2011年1月17 、18、 19日(曲艺类只在18日测试)
地点:北京理工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大厦(北京理工大学北门外: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66号)
北京考点联系电话:13581617402 13581617505(2011年1月12日以后开通)


五、测试要求


    考生须持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者不予测试)到现场进行图像采集并领取准考证,自备服装、乐器及所需伴奏CD或mp3文件等相关物品按时参加测试。具体要求:
1、声乐类
(1)演唱:准备2首曲目,考生自选1首进行演唱,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学生表演歌曲的全部或片段,或者要求考生加演另一首曲目,限时5分钟(如需伴奏,请提前自备好mp3文件,测试现场不提供钢琴伴奏);
(2)视唱:现场抽取题目,10秒准备后现场试唱。
2、舞蹈类
(1)剧目表演:准备1个成品舞蹈剧目,限时5分钟(服装道具自备;请提前自备好mp3文件,测试现场不提供钢琴伴奏);
(2)基本功测试:展示跳、转、翻、软开度等基本功。
3、乐器类
(1)演奏:准备2首曲目,考生自选1首进行演奏,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学生演奏曲目的全部或片段,或者要求考生加演另一首曲目,限时5分钟;
(2)视奏:现场抽取题目,10秒准备后现场视奏(现场提供五线谱进行视奏测试,民乐类、打击乐类考生可申请选择简谱)。
4、语言类
(1)话剧表演
1)表演:准备1段小品,限时5分钟(服装道具自备,原创、非原创均可);
2)即兴:现场抽取题目,20秒准备后进行现场命题表演。
(2)主持
1)朗诵:准备1段朗诵,限时3分钟;
2)即兴:现场抽取题目,20秒准备后进行现场命题主持。
5、曲艺类
(1)京剧
1)演唱:准备2段京剧唱段,考生自选1段进行演唱,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学生演唱唱段的全部或片段,或者要求考生加演另一唱段,限时5分钟;
2)基本功测试:由评委现场命题,考查“唱、念、做、打”等基本功。
(2)相声
1)表演:准备1段单口相声(原创、非原创均可),限时5分钟;
2)基本功测试:展示快板、评书等才艺;或由评委现场命题,考查绕口令等基本功。
各类测试的单人测试时间限定在10分钟以内。测试过程中,评委均有权中途叫停。


六、录取原则


    1、我校将根据考生测试项目及测试成绩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及签约等级(A级为优秀,B级为良好)。该名单将在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生源所在省招生办及教育部相关网站予以公示。
    2、通过测试并经公示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与之签订《艺术特长生招考协议书》。
    3、已与我校签约的A级优秀考生中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条件”之一者,经所在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可免试入学。其他签约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不单列“艺术特长生”录取批次的省份,考生必须以我校为第一志愿学校;所有考生均须服从专业调剂,否则视为违约。
    4、A级(优秀)考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在我校同批次控制分数线(重点线)以上我校即予录取。B级(良好)考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调档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对于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最低录取分数线者,A级加20分安排专业,B级加10分安排专业;低于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者,由学校适当安排专业。
5、江苏省选测科目一为物理,选测科目二不限,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B、B,必测4C。


七、其他


    1、我校将优先从参加本校测试的考生中进行选拔,只在我校急需项目(舞蹈、声乐、唢呐、笙、大管、双簧管、圆号、长号、大提琴)报考生源不足时,再从参加“北京大学、清华大学2011年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且获得相应级别等级证书考生中进行补充选拔。
    2、补充选拔的所需项目、证书等级、截止时间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3、我校将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2011年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期间设立艺术特长生招生咨询处,地点在清华大学体育馆(蒙民伟楼北侧30米)。
4、测试成绩当年有效。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11-84708674 (团委) 0411-84708375(招生办)
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 大连理工大学团委
邮政编码:116024           

九、本章程如与教育部当年关于艺术特长生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十、本章程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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