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中小学优秀青年教师访日代表团”的一员.我于2002年12月1日至21日前往日本对该国的基础教育进行了为期三周的访问、考察和研修,对日本的基础教育有了比较清楚的了解。
访日期间,我们先后参观访问了东京学艺大学、岐阜市立本庄初中、岐阜县立岐阜工业职业高中、岐阜县综合教育中心、岐阜县立岐阜综合学园高中,和日本青年就中日两国基础教育进行了气氛热烈的讨论,介绍』我国目前进行的教改,并听取了多个很有见地的学术报告:明治大学名誉教授岩崎富久男先生的《日本国与日本人》;东海大学教授牧田义辉先生的《日本战后发展史》;文部科学省国际部渡部慎二先生的《日本学校教育的现状以及文部科学省的概况》;东京学艺大学浅昭茂教授就日本学校教育的综合学习情况所作的专题讲座以及岐阜县教育委员会平野弘副课长的《岐阜县学校教育概要》等。
日本基础教育的突出特点在于:
一、严格的教师遴选制、培训制与定期流动制——教师高素质的根本保证
教师是整个教育教学活动的主导者,教师素质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教育教学活动的成败。因此,世界各国政府都十分重视教师的筛选、培训和流动等。作为教育大国的日本也不例外。日本的有关教师许可制度规定:教师必须持有与小学、初中或高中相应的教师许可证。教师许可证是由都道府县(相当于我国省级行政单位)教育委员会授予的。授予对象必须是在文部科学省承认的大学里修满一定学分的毕业生。教师许可证的种类有:专修许可证,以硕士毕业为基本资格;一类许可证,以本科毕业为基本资格;二类许可证,以大专毕业为基本资格。教师的培养是在文部科学省确认其师范课程的一般大学以及以师范大学中进行的,不同的大学各具特色。
1997年7月,日本教育职员培养审议会通过了“面向新时代改善教师培训之方案’’的第一次报告。根据此报告,1998年6月,日本修订了《教师资格法》,并于7月正式实施。《教师资格法》修订的内容包括:改善大学的师范教育;培养使命感与业务能力兼具、有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教师。其中,后者的具体内容包括:重视教学方式,与孩子们的接触、体验及演习,如新设立意在树立教师趣想的科目;新设立关于人类课题的“综合演习”;充实初中教育实习;充实与学生辅导、教育咨询相关的科目,包括学生训导科目;大幅度充实各学科的教育教学法;鼓励选修含有福利、志愿活动、与孩子们接触等体验活动的科目。
公立学校的教师聘任由都道府县或指定的市教育委员会通过有关聘任选拔考试从持有教师许可证的人员中筛选。聘任选拔考试一般包括笔试、面试、实际技能、论文、适应性考查等。近年来,由于学生人数减少和教师数量趋于饱和,公立小学、初中和高中等教师聘任人数逐年减少,供需比例现已接近200:1,并且这种趋势在将来一段时间内不会有根本性的改变。此外,为了获得有丰富生活阅历、具有特别优秀技能或业绩或丰富 经验的师资人才,日本现正在全面放宽聘任选拔考试的年龄限制和进行特别选拔考试。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教师为了更好地履行其职责,不能不进行不间断的学习、研修,以适应教育对象的不断变化。并且,在日本,拥有聘任权的都道府县或指定的市教育委员会必须有实施教师进修的计划.进行其进修体系的调整。在支持国家及都道府县进行教师进修的同时,以学校负责人为对象直接实施系列进修。为了提高新任教师的实际业务能力,培养其使命感、责任感,扩展其见识,在最初聘任的一年中实施一边担任班级或学科或科目的教学一边进修,即新任教师进修。文部科学省帮助配置新任教师进修的辅导员和讲师,同时,还对一部分新任教师进行现场进修。日本文部科学省对教师的在职培训作了严格规定:任教年的新教师,一年要有30天的研修时间。并且,这种研修,除学习教育理论与教学方法外,还要到社会上一些其他职业岗位上体验生活;任教5年以上的,一年中必须有3天的研修时间;任教15年以上的,一年中必须有2天的研修时间。此外,还有向大学、学院、进修部门及企业等派遣的长期进修生。文部科学省除了支持上述进修之外,还有针对学校负责人如校长、教导主任以及教学骨干等教职员的中央进修讲座及各种专业进修等项目。
教师的合理定期流动,能保持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的各地域之间教育发展的均衡。日本的教师定期流动制始于“二战”后,主要在包括小学、初中、高中及特殊教育学校的公立基础教育学校范围内实施。20世纪60年代初,该项制度就已经趋于完善,对提高教师素质和工作热情、积累丰富经验以及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保持学校之间的发展水平均衡等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特别是对偏僻地区薄弱学校状况的改善,作用更为显著。日本的教师定期流动,按流动地域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在同一市、町、村之间流动;二是跨县一级行政区域流动。前者所占比重很大。教师既可以在同级同类学校之间流动,如从小学流向小学,从初中流向初中。从高中流向高中,从特殊教育学校流向特殊教育学校等.也可以在公立基础教育各类学校之间流动,如从高中流向特殊教育学校,从初中流向小学等。根据日本文部科学省1995年的统计,当年小学与初中有95,853名实行了流动换岗,流动率为169%,其中从偏僻地区向其他地区流动的有5,951人,从其他地区流动到偏僻地区的有5,544人,交流比例大致平衡。据日本文部科学省推算,全国公立基础教育学校教师平均每6年流动次。各都道府县对流动的对象都有具体的规定.如凡在一校连续任教10年以上以及新任教师连续任教6年以上者。此外,对不应流动者也有相应的规定,如任教满3年者及57岁以上者等。
二、教育机会均等——基础教育最基本的特征
和我国一样,日本也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小学从满岁后第一个4月开始入学(日本的新学年从春季开始)。义务教育阶段的公立中小学都实行免费。同时,还有为残疾儿童设立的盲人学校、聋哑学校、保险学校和设置了特殊班级的中小学。学生在完成了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后,97%的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
日本基本的教育政策,由日本国宪法予以规定。日本国宪法第26条规定:“全体国民依据法律的规定,拥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政府保证充足的义务教育经费,各校的条件、教学设施都已规范化。在日本,只要有一所学校,无论这所学校的规模是大是小,在校学生是多是少,都必须具备办学的必备条件和设施。甚至,有些仅有几个学生的学校,也同样建有室内体育馆,也有游泳池和音乐、美术、劳动技术课等实践活动室,并且器材齐全。
其次,执行统一、规范的教学要求。日本基础教育实行中央高度集权的教学管理,各学校学习的内容都根据文部科学省制定的《学习指导纲要》制定。每所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以此为基准,由教学科目、道德教育及特别活动三方面构成(特别活动相当于我国的第二课堂活动)。教育内容与教学要求的规范化,既实现了全国各校之间的教育教学均等,也为教育质量提供了保障。
再次,教师和校长由政府机构进行轮换调整,保证了各校的师资力量和管理水平的相对均衡性。日本的中小学教师都由高等教育机构培养,并拥有教师资格。公立学校的教师必须经过县教育委员会等实施的教师选拔考试才能录用。公立学校的教师属于国家公务员,一般在3—5年内,各校进行师资轮换流动。日本的教育法规规定:一个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工作不得超过5年。日本相当重视校长的资历,一般要到50岁左右,才有可能出任校长。校长任期2年,连任者,需在校际之间轮换。从校长到教师的定期轮换流动制,既保证了各中小学教学管理与教学水平的均衡性,又有利于各校办学经验的交流。由于公立中小学的教育质量皆为优良,又给国民 提供了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所以,日本一般不存在择校等社会热点问题。
三、民主教学原则的充分体现——学生个性发展有保障的关键
在岐阜市立本庄初中和岐阜县立岐阜综合学园高中参观访问期间,我们观摩了他们的课堂教学,包括国语、数学、英语、理科(理化)、美术以及中文。课堂里,师生之间平等相处、共同商讨,很难看到有一位教师是自始至终站在讲台上的,都是来回巡视。学生可以做作业,可以随便向教师提问题,也可以自由走动、相互争论,甚至争论得非常激烈,而且学生争论的问题不是单一的。也不一定是本节课的内容,老师一般不会干涉。学生争论期间,老师一般也不介入,只有当学生向老师求援发问时,老师才给以必要的提示、启发、引导。当然,老师的话也不是一锤定音的,只是供大家参考或继续讨论。
日本的中学一般只开设英语一门外语课。不过,很多学校的英语课上都有两位老师,一位是本国老师,一位是外籍老师。为了向学生更多地提供与外教接触的机会,日本文部科学省从1987年开始,在外务省、自治省的配合下,开展了“招聘外国青年辅导外语教学事业”规划,应聘来的外国青年分散到全国的各中学,协同日本外语教师组织好外语课,即配对教学。两位老师共同在课堂上巡回答疑解难,共同架设语言学习的桥梁。据日本老师介绍,这种配对教学的效果,远远胜于本国外语老师的单一授课,培养了学生运用外语开展语言交流的主动性、积极性,突破了现状,加强了听说训练,大大提高了学生的会话能力,增进了语言学习方面的相互沟通。
民主教学的原则更体现在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方面。1998年4月,日本文部科学省制定的《教育改革计划》,提出了教育改革的具体方案。其中,作为充实“个性教育”的一环,《计划》明确指出:“为使青少年全面发展,让他参加、体验当地各种丰富的活动,充实校外生活也很重要。”在日本,所有的学校均有这样一项活动——邀请社会参与学校教育,即从学校教育多样化、增强学校活力的观点出发,邀请社会上有丰富知识和优秀技能的人员参加与学校教育。担任该项工作的人员称为“特别非常勤教师”。各学校都制定了相应的“特别非常勤教师聘任制度”。没有教师资格许可证的人员可以通过得到郜道府县教育委员会的许可成为特别非常勤教师,担任一部分教学任务或负责俱乐部的活动。在中学,特别非常勤教师授课的内容非常丰富,如书画、建筑造型、太鼓、情报处理、茶道、柔道、剑道、中国会话社、看护妇、调理实习、陶艺、服装设计、公共卫生、筝曲,等等。可以想像,这样丰富多彩的个性教育活动,涉及面非常广。甚至残疾少年儿童,也有机会参与其中的一二。发展个性。
四、特色教育——因材施教、因人施教的典范
日本的基础教育体系,除小学、初中、高中外,还包括特殊教育学校及一般中小学校的特殊班级。特殊教育学校主要是指专为残疾儿童设立的盲人学校、聋哑学校和为肢体残疾学生设置的五花八门的学校。这些学校根据学生的不同特征,开设相应的课程,让学生学习一两门生存的技能,进行相应的体育锻炼,增强学生的基础体力,培养少年儿童善良的品行和同情之心,真正促进每一位儿童,特别是身体和心理不健全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以适应今后的社会。在一些学校,还专门设置了面向残疾儿童的伙伴动物教室,以动物为媒体,让儿童在与动物的接触中,培养儿童的情操,促进儿童的身心健康。
我们访问的岐阜市立本庄初中就开设了一个特殊班级,该班级只有3名学生,两男一女,他们都是弱智儿童。日本的社会、学校、老师并没有放弃他们,而是专门为他们配备了老师,尽量发挥他们身上的闪光点,根据他们的特长施教。其中,一位小男孩给我们留下了极深的印象,当我们接受该校师生夹道欢迎时.这位小男孩身披中国国旗,来回在我们身边奔跑,不停地喊“你好!你好!”开始,我们都以为这是一个调皮的男孩,后来才得知,这是一个弱智儿童。他对中国人特感兴趣。有一次,与本庄初中结为友好学校的杭州学军中学代表团来访问时,他也十分激动,同样身披中国国旗表示欢迎。老师在发现他的这一兴趣之后,因势利导,教他说中国话。在教室里,他当场向我们说了几句中国话,虽然仅仅是几个单词,但出于弱智儿童之口,让我们嘘唏不已。告别时,他给我们代表团每人赠送了一张自己做的枫叶书签,并不时向我们挥手道别。
这仅仅是我们所见到的日本特色教育的一例,却引起了我们的深思: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的东西,作为教育工作者,只要我们真正做到因材施教、因人施教。学生就都会学有所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