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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幼儿园建家委会引争议 被疑条件不成熟

编辑:中国教育品牌网  发布时间:2012/4/11 9:55:45 
    教育部前不久发布《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把家长委员会作为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建立家长委员会工作。对于家委会的作用,文件提出,家委会应该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三项基本职责。

  而在人们的印象里,家委会除了帮助老师组织一些课外活动,似乎还少有参与学校管理的先例,更难与相对强势的业委会相媲美。让人们记忆犹新的关于家委会的一则新闻,还是去年年底北京某知名小学的一个班级租用五星级酒店组织庆新年活动,在媒体披露此事后,学校出面澄清称是家委会所为。

   一辩:家委会增加学生家庭负担?

  正方:运行费用不该由家长承担

  田兰(学生家长,工人):我不反对通过家长委员会这种形式加强学校和我们家长之间的联系。但我的疑虑是,作为家长委员会这样的一个组织,它的运行费用由谁来负担?我们是工人家庭,经济条件并不富裕,无端增加的费用让我们很难承受。

  其实,现在学校通过“家校通”之类的方式加强家校联系已经很好了,当年也收了我们一笔钱。我不愿意学校以“成立家长委员会”作为理由,再增加一笔收费项目。

  反方:与家教费用相比无足挂齿

  徐静(海淀区某中学学生家长):我觉得成立家长委员会是一件好事,就像近年各个居民小区都先后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一样,业主权利得到进一步维护。教育发展到现在,家长也应该充分享受权利。这个权利既是自己的,更是孩子的。

  我也看到有些家长提出家长委员会运行费用谁负担的问题。我觉得这本不该成为一个问题,因为家长委员会是一个全校性的家长联合组织,它的运行费用分担到学校数百个、甚至上千个家庭,其实很少,与各种家教、补习班的费用相比,更是无足挂齿。另外,教育主管部门也可以负担一部分家委会的日常开支,以示鼓励。

  二辩:家委会是否值得大面积推广?

  正方:国外经验证明行之有效

  孙先生(大学教授):家长委员会这种组织形式在日本、欧美都已经得到了很好的实行,并且效果不错。我认为值得在国内推广。家委会更多的功能应该是对学校的监督,同时加强家校联系,交流经验,反馈学校的教育教学信息。家长委员会正常运行后,学校就会怕家委会,因为担心家长“找茬”。就像居民小区里的物业公司特别怕业主委员会一样,能够促进学校改进教育教学质量,和对学生的人性化培养、关怀,这些都是好事。

  反方:建立家委会的条件并不成熟

  刘女士(东城区小学生家长):我在网络上看到了教育部出台的相关意见。说实话,我不是很认同。我觉得以目前的条件,建立家长委员会制度并不成熟。

  学校和家长之前的联系是“点对点”的,无论是通过家访、“家校通”,还是家长去学校,都可以准确了解学校的相关信息以及孩子在校期间的学习表现。而一旦建立家长委员会,我认为“点对点”的形式很有可能被打破,学校一些原本直接通知家长的信息会转发给家长委员会,由家长委员会通知,这很容易造成信息的错漏。这是家校间形成矛盾的重要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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