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注册账号需要审核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超生儿童上户口罚不罚? 省公安厅释疑

编辑:58ts  发布时间:2010/8/1 8:23:50 

超生儿童上户口罚不罚? 省公安厅释疑

 
燕赵都市报记者 郭晓峰 实习生 仇辰

  我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已于5月中旬启动,6月1日起,全省十万名入户访查员将开始为期三个月的入户访查。当前,本报不断接到一些群众关于户口问题的咨询,为此,本报与河北省公安厅携手,为您解答户籍管理方面的问题。本报就一些群众咨询较多的问题联系了河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人口管理支队,该支队进行了详细解答。

  超生上户口罚不罚?

  群众:超生儿童上户口,是不是还要被罚款?

     警方解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关于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进行户口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0号)精神,对未申报户口的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准予登记,并不得将登记情况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计划生育政策外出生人口的父、母亲只需要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就可以在其户口所在地为孩子申报户口。对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无法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的,凭申报人书面申请、生父母居民户口簿、接生人员证明,以及公安机关(或医疗机构)出具的DNA亲子关系鉴定书或出生公证书等材料申报出生登记;同时,在2010年9月30日前的全省户口整顿期间,对所有无法正常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也可凭申报人书面申请、能够证明母亲生育事实和母子(女)关系的《住院病历》办理户口登记。任何地方和单位都不得限制政策外生育婴儿落户,不得将户口登记情况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因此,公安机关不会对超生儿童上户口的情况进行处罚。

  精神病患者如何上户口?

  群众:我家有一名精神病患者,生活无法自理,一直上不了户口,请问精神病患者如何上户口?

  警方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不论有民事行为能力还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该登记常住户口。对于多年来未落户的精神病患者,在常住地,由监护人代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经县、市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办理落户手续。

  身份证重号该咋办?

  群众:我的户口登记名字错了,我还有一个朋友身份证与别人重号,怎么更正?

  警方解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户口登记项目应当如实反映居民本人的实际情况,同时,居民也必须如实申报户口登记所涉及的内容。对于户口登记项目存在差错的,公安机关要区分不同情况和原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予以解决。对违反规定,故意瞒报、错报、虚报户口登记内容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在今年的户口整顿期间,对发现的此类问题的解决方法,一是户口整顿工作人员在入户访查时,对发现的宗教信仰、身高、血型、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兵役状况、服务处所、现职业等八个项目与群众本人实际不符或已经发生变化的,经查证相关材料,并由公民确认后,当场予以变更更正。公民也可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自行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变更更正以上项目内容;二是户口整顿工作人员在入户访查时发现的,以及公民主动申请变更更正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和公民身份证号码等五个项目的,公民都需按照有关规定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提出变更更正申请,经县、市两级公安主管部门逐级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更正;三是对所有因公安机关工作失误造成的项目差错问题,公民只要能够提供旧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等原始资料,公安机关都应在查实后负责办理更正。

 [1] [2] 下一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