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救助”背后的黑手如何扼制
编辑:中国教育品牌网 发布时间:2013/1/11 7:45:48
文/时言平
天寒地冻,城市流浪人员的境遇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为什么流浪人员宁愿露宿街头,而不愿意去救助站?令人费解。
而《三湘都市报》记者戴鹏的卧底采访,某种程度上揭开了公众的疑惑:假扮流浪者的记者被野蛮粗暴的对待,并目击到流浪老汉被伸缩捆绑……救助站本是流浪者温暖的天堂,实质却是充斥暴力、践踏权利与尊严的地狱。
真相触目惊心,人性和法治尊严扫地。虽然记者所揭示的并非救助的全貌,但由其所目击的,足以说明救助乱象的存在。“恐怖救助”之旅所揭示的黑暗和虐行,流浪者身上的累累伤痕,实乃文明之耻,亦是法治之殇。
透过“恐怖救助”之旅,似乎可以看到收容恶法的魅影。2003年,孙志刚事件将收容遣送制度的恶法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但恶法已除,但恶行却未必会随之消失。当下充斥野蛮和暴力的救助站与之前的收容所,并无本质区别。因为这里依旧是权利和尊严的沦陷地,依旧是法治阳光无法照射的死角。
人性泯灭,救助站的工作人员又怎会将流浪者当人对待,正因为如此,流浪者命如草芥;罔顾法治,救助站又怎会在乎流浪者的人权,正因为如此,流浪者尊严失陷。对于这些枉法的工作人员而言,收容遣送制度只不过是他们实施恶行的制度护甲而已,而救助站施暴,不过是赤膊上阵罢了。法治的阳光照不进来,弱势的流浪者也不会反抗,阴暗的救助站里又怎么不会滋生野蛮暴力、罪恶疯狂?
无论是评价已经废除的收容遣送恶法,还是抗议“恐怖救助”的野蛮。归根到底,还是要回归到遵守法治、呵护权利。只有正视流浪者等弱势人群的权利承载者身份,才能最终避免野蛮的发生。流浪者也有生存的权利,流浪者的人身安全也应该受到法律保护而不被侵犯……唯有认清流浪者权利人的身份、公民的身份,且这些身份得到法律的保护,让侵犯者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权利和尊严的践踏才不会如此肆无忌惮地上演。
回归人性,崇尚法治,才是驱散救助站里恐怖梦魇的关键所在。唯有法治的阳光照在每个人的脸上,温暖才能够抵达每个人的心里。扼制住“恐怖救济”背后的黑手,恐怕只能依靠法律的武器。因为只有善法才能够制止恶行。当救助站的工作人员的行为受到法律的约束,救助站不再因为法治阳光的缺失而成为法外之地,那么救助站才会成为流离失所的人们寻求温暖和庇护的港湾。天气虽寒,露宿街头最起码还有尊严。但在某些无法无天的救助站里,恐怕连最起码的权利和尊严都被剥夺和践踏,这种非人待遇背后的冷落,这种人性的极寒,恐怕比寒冷的天气更让人难以忍受。
孙志刚的墓碑上刻着:“逝者已逝,众恶徒已正法,然天下居庙堂者与处江湖者,当以此为鉴,牢记生命之重,人权之重,民主之重,法治之重,无使天下善良百姓,徒为鱼肉。”敬畏生命,敬畏人权,唯有法治的阳光才能驱散人性之恶,唯有文明的制度才能战胜暴力和野蛮。恶法早已废除,恶性却已经存在,盖应法治在救助站里无法彰显,无约束的人性之恶在此制造着“恐怖救助”的阴森。
“流浪,但常思家园之暖;落魄,却有血有肉有尊严”刘鹏的“恐怖救助”之旅,向我们的展示的是一个法治阳光无法普照的阴森之地。这些弱势的流浪者们,不但需要维系温暖,更需要维护权利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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