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在职教师租用场所进行集体补课、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将受到严惩。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呼和浩特市教育局2013年教育工作会上了解到,呼和浩特市教育部门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集体补课及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行为提出具体惩治措施,并要严格按照管理权限进行问责,发现一起坚决处理一起。
对于呼和浩特市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利用寒假期间进行集体补课一事,不仅学生有怨言,也给学生家长带来了经济负担。在昨日的教育工作会议上再次重申,2013年为呼和浩特市的“规范办学行为年”,为维护首府教育良好形象,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首先要规范在职教师的职业行为: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任何名目(包括家长委员会)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严禁中小学为社会各类补习班、培训班提供教学设施或场地。
此前,呼和浩特市政府纠风办、教育局曾联合下发文件,严肃查处在职教师违规从事“有偿家教”行为。本次会议上提出,严禁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班和补习班;严禁教师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暗示、动员、介绍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禁止中小学教师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推荐本班学生或相互推荐学生补课,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于违规的教师,将解除教师聘任合同,依法撤销教师资格。(记者 桂梅 王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