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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面向全国选聘300名大学生“村官”

编辑:中立  发布时间:2010/10/14 12:50:59 
羊城晚报梅州讯记者黄蔚山、通讯员梅综报道:记者从梅州市获悉,从今年开始,该市将在全国范围内连续5年选聘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到村任职。其中,今年选聘300名,以后每年在原基础上增选400名,至2014年达到1900名,逐步实现全市90%的行政村都有一名大学生“村官”。

  据了解,按中组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规定,全国从2008年起将用5年时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每年选聘2万名。梅州市在财政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造良好条件,立足梅州面向全国大规模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发出后,从10月1日起,通过网上报名,吸引了清华大学、中山大学、华南农业大学、暨南大学、山东大学、南京大学等省内外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踊跃报名,其中研究生有10多名。

  据了解,选聘的高校毕业生任村官可享受较高的经济待遇,除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安置费外,每月按本科生1100元、研究生以上1300元的标准发放工作报酬,加上交通、通讯补助和绩效报酬,大学生“村官”每月至少有1400元以上的收入。同时,还为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办理养老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对象。定向招录在村任职满两年且表现优秀的高校毕业生。期满后3年内自主创业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并享受3万元至5万元的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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