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品牌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中小学骨干教师的管理,充分发挥教师骨干力量,德江县教育局不断完善考核制度,强化骨干作用,提升教师能力,提高教育家,促进教育和谐健康均衡发展。
强化师德建设表率作用。中小学骨干教师要认真践行“贵州教育精神”、“贵州教师誓词”和“贵州教师自律歌”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学生,教书育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立志终身从教,坚持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积极投身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做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楷模和教育教学改革的促进者。
强化教育教学示范作用。中小学骨干教师要认真研究教育教学理论、规律、方法及教学发展动态,掌握现代教育理念和技能,保持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在当地教育教学改革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本学科教学的改革和发展。每半年至少承担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本学科示范课、公开课、专题讲座(报告)1次;在县组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本学科优质课评比或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奖,或者参加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与本学科有关的其它活动2次以上。
强化继续教育带头作用。中小学骨干教师要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努力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和学科专业水平,及时了解本学科教学前沿信息,不断拓宽专业知识,认真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且上一年年度考核合格。
强化教育科研引领作用。中小学骨干教师要根据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认真研究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确定明确的教改和科研课题。每半年主持或以核心成员身份参与1项以上与本学科的校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有1篇本学科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在县级以上获奖或在县级以上规范刊物公开发表。
强化青年教师帮扶作用。中小学骨干教师要积极承担培养青年教师的任务,主动与青年教师结对子,确定具体的培养人选,每年度有计划地指导2名以上青年教师,帮助其提高师德水平、教育教学能力、科研水平。每半年对指导对象听课、评课指导不少于5节。
强化各类活动模范作用。中小学骨干教师要积极承担教育教学示范、观摩和讲座等对外交流任务,承担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继续教育指导、培训、送教下乡等各类活动,加强自身学习并认真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和县组织的专题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近年来,德江县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的办学理念,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不断优化课堂教学行为,构建高效课堂,为实现德江“教育梦”奠定了坚实基础。(编辑:陈德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