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从2011年9月起,向具有南京市常住户口、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在具备兑现助学券资格的幼儿园就读的3-6周岁适龄幼儿,发放200元幼儿助学券。基于南京市一般幼儿园的保育费标准为每生每月220元,南京市此举的出台标志着南京市成为全国率先免除幼儿基本教育费用的城市。
学者专家在解读南京市的这项政策时认为,这一政策首先利用政策杠杆的激励功能,不仅资助了政府办园,也资助了系统办园、集体办园,而且还资助了民办园,从而起到从整体上促进各类幼儿园的共同发展的作用。再者,南京市通过这一政策提高了学前教育管理的规范水平。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对申请兑现幼儿助学券的幼儿园的资质、管理和质量提出要求,从而实现将其他各类幼儿园,尤其是将民办园真正纳入政府公共管理轨道,从根本上抑制非法办园的存续和蔓延。同时,通过这一政策引入了学前教育发展的竞争机制。由于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幼儿入园没有学区的限制,家长自由选择的外在压力,会促使幼儿园不断地改善办园条件,完善园务管理,提高保教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