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为不断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龙泉乡教育办公室12月20日召开了全乡中小学校(园)长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警示”会。
会议全文学习:《贵州省党员干部整治纪律“十不准”》、《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德纪发【2014】30号《中共铜仁市纪律铜仁市监察局关于33起违反工作纪律典型问题的通报》的通知及《教育部关于黑龙江省依兰县高级中学教师冯群超索礼谩骂学生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
会议要求:各校(园)长返校后必须组织全体教职工全文学习此次会议学习的相关文件,做到学习有记录、签到册,对请假教师要补课学习,知晓率达100%;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党员干部“十不准”、“十个严禁”与“四不”要求,严格教师岗位纪律管理,严格执行教职工请销假制度,知晓教职工请假时限,提前通知教职工销假时间,对不按时上班违反相关规定的及时上报教教育办公室;严守师德师风,积极深入开展“四比两创一满意”活动,与教职工签定《党员干部作风自律责任书》;各校(园)长下周必须以书面材料上报该会议安排的落实情况,完善党员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抓好“整改微行动”活动。
会议由该乡教育办公室主任主持。会议结束乡教育办公室主任与各中小学校(园)长签定了《龙泉乡教育系统党员干部作风自律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