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创建世界一流大学,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大优秀年轻人才、后备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做好2011年教师及其他岗位人员选聘工作,现将报送2011年学校新进人员需求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需求计划的要求
(一)根据国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教育部批复我校的岗位设置方案,按照《山东大学学术振兴行动计划》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要求,全面论证,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制定2011年新进人员需求计划。各基地、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需求人员计划由其所在学院统一报送。
(二)2011年继续面向海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延揽学术骨干,重点选聘海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的优秀博士后出站人员、优秀博士毕业生,原则上不选聘本校博士毕业生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三)鼓励按照需求层次招聘教师。在教师招聘中明确提出教授、副教授、讲师岗位招聘计划,并明确岗位需求以及招聘条件。上一年有教授、副教授空岗的单位优先使用这些岗位直接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鼓励海内外学者同台竞聘。今后学校每年至少安排教授、副教授岗位增量的20%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
(四)2011年教师招聘工作是实现“十二五”师资队伍建设目标的开端之年,各教学科研单位应在凝练学科发展方向的基础上,招聘计划向重点学科、重点培育建设学科倾斜,也可明确细化到专业方向,集中主要人力、财力创建国际一流学科。
(五)各教学科研单位通过特别评审招聘教师,一律使用学院当年的教师招聘计划。
(六)根据《关于开展2009年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工作的通知》(山大人字[2010]36号)的文件精神中的有关改革措施的规定,自2010年起新招聘的具有博士学位教师,五年内未晋升副教授职务者,学校原则上不再进行续聘。对于公共外语、艺术、体育等学科新招聘的硕士学位教师,第一个聘期(三年)内必须考取博士研究生(无博士点的学科除外),否则学校不再续聘。2011年新招聘教师继续执行此项规定。
(七)非教师岗位的申报
学校从严控制非教师岗位编制。机关、直属及附属单位,职能没有重大调整的原则上不再填报需求计划。学院辅导员岗位申报需求统一报告给党委学生工作部进行汇总,已经取得2011年保留入学资格辅导员由学校统筹考虑岗位安排。实验、卫生技术等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确因减员多而影响工作开展的,可以适当补充缺岗人员,但原则上需求单位仅限报1个岗位。
(八)各教学科研单位科研项目组根据所承担的科研项目研究任务需要,依据学校促进科研项目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规定(详见山大人字[2009]55号《山东大学科研项目助研人员劳动人事管理暂行办法》),可申请聘用科研项目助研人员。确需聘用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单位,可按照山大人字[2009]76号《山东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合理制定申报计划。
二、2010年新增人员岗位及工作任务安排情况
为掌握2010年我校新增人员的岗位安排及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的情况,合理制定2011年新聘人员需求计划,请各单位填报《2010年新增人员岗位安排及承担工作任务调查表》(附表一)。
三、增减员情况及岗位类别
为掌握近期各单位的人员变动情况,本次需填报《2010年减员、2011年拟减员情况调查表》(附表二);2011年需求计划按教师岗位(附表三)、非教师岗位(附表四)、非事业编制岗位(附表五)、科研项目助研岗位(附表六)分类填报。
四、提出建议
请各单位认真总结近年来在人员招聘工作中的经验与不足,广泛借鉴各兄弟院校在人员招聘中的有益做法,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加强我校新聘人员工作的意见与建议(附表三、四、五、六)。
五、报送计划时间
请各需求单位于2010年12月15日前将2011年需求计划及相关统计材料报送人事处人事调配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rsk@sdu.edu.cn 。人事处根据各单位的需求计划,结合各需求单位的岗位现状及编制情况,制定2011年山东大学新进人员招聘方案,经学校研究通过后公布实施。
报送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人事处人事调配科联系。
联 系 人:陈 峥 林 娜 李 岩
联系电话:88364303
人事处
2010年12月3日
附表一 2010年新增人员岗位安排及承担教学、科研工作调查表
附表三 2011年教师岗位需求表
附表四 2011年非教师岗位需求表
附表五 2011年非事业编制岗位需求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