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啃老也算就业?大学生“登记就业率”达90.7%

编辑:历历  发布时间:2011/1/29 8:24:00 

啃老也算就业?大学生“登记就业率”达90.7%
□    薄文军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昨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截至2010年12月底,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0.7%,较上一年的87%提高了3个百分点。(2011年1月26日新京报)

        我们真的不肯相信这样一个数据,因为我们身边真的有相当数量的大学生没有真正就业,超过10%是绝对没有问题的。如果实在说他们已经就业了,那我们必须“更新一个旧观念”,“设定一个新概念”。
        所谓“更新一个旧观念”,就是在传统的“三百六十行”基础上再增加一行,将“啃老”作为一个30年不下岗的固定职业。只能说30年不下岗了,因为中国还没有发明长生不老药,想“啃老”啃上100年确实还有一定难度。
        所谓“设定一个新概念”,就是将“就业率”修正为“登记就业率”。为了修正“失业率”的参数,我们发明了“登记失业率”这个概念。什么叫“登记失业率”,那就是“个人认为失业群体”与“政府认定失业群体”的交集。你自己感觉失业了,政府不认为你失业,不算失业。政府测算你的就业状况属于失业了,但你为了面子或者不懂政策没有去登记,也不算失业。既然失业率如此测算,那么就业率也可以如法产生。
        我想,所谓“登记就业率”,就是你已经声明自己就业了。不管是你的母校为了便于扩大招生,把你“被就业”了,还是你在超市顶了亲戚朋友两天班,正好被抽样调查进去了。设立一个“登记就业率”,对大家都有好处,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意打,一个愿意挨。连自己都供认不讳“就业了”,别人也就不好再说三道四了。
        目前我们的许多统计数据都在打擦边球。一不小心,你就能变成中产阶级、富裕农民、殷实之家。应届大学生就业该怎么算?既然国家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障法》都钢钢的,那就也把就业统计数据也弄得钢刚的。 我感觉,证明一个大学生确实就业了,必须有两个必要条件:一是他(她)考取了公务员、事业编,或者跟某家正式注册的企业单位——包括个体私营企业——签定了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二是其从业单位必须按时足额为其缴纳“五险一金”。如其不然,到处“打补钉”,天天“换单位”,那不能叫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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