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建设存在的问题,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确定主管部门,加强对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的监管。严格按照《全国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管理规程》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确定主管部门,加强对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的监管,理顺监管体制。
二、规范对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的管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制定符合实际切实有效的管理办法,管理好校外活动阵地,积极发挥其真正的作用。
三、加大经费的投入。争取更多的资金投入到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建设中来,逐步让各县(区)都有一定数量的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建设适应我市发展和时代需要的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和教师队伍。
四、政策扶持,努力健全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的造血功能。培养青少年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培育青少年的劳动意识、创造意识、效率意识、环境意识和进取精神、科学精神、团队精神以及民主法制观念、诚信观念,帮助青少年形成朝气蓬勃、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等工作,这些工作都必须依赖从事青少年校外教育事业工作者的辛勤劳动。对此建议,要从人才引进、人才培养和提高人员待遇等方面给予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大力支持,调动每一个校外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健全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的自身造血功能。
五、放眼全局,合力营造青少年活动阵地健康发展的外部氛围。倡议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这项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尊重青少年、关心青少年、帮助青少年的良好氛围,促进青少年校外教育事业健康有序、持续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