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的刘某是我市某高校的学生,今年20岁。5月15日中午吃过饭后,刘某到学校教学楼转悠,此时正值午休时间,教学楼内几乎没有人。来到5楼的一间教室时,刘某发现一名女同学独自一人在教室里。
看着长相不错的同学,刘某心生邪念,他假装到教室上课来到赵某附近。因为在课余时间,学生可自由出入大学的教室,学生们串教室上自习的事也很常见。对于刘某的到来赵某没感到异样,她很自然地将对方当作了来上自习的同学。
当刘某走到赵某身后,他忽然伸出双臂将赵某紧紧抱住。面对这突然发生的一幕,赵某惊呆了,当反应过来对方的意图,她使劲挣扎并大声呼救。没想到,刘某非但没有放开她,反而强行对其亲吻、搂抱及猥亵。挣扎中,赵某将刘某的舌头咬伤,这一举动仿佛将对方激怒了,也可能害怕赵某的呼喊招来老师和同学,刘某将惊恐的赵某拖到了厕所里,之后又从厕所拖至过道内,造成赵某身体多个部位擦伤。
就在这时,赵某的同学梁某来找她,正巧碰见赵某被陌生人伤害。他立即上前,将刘某控制住,并及时通知了老师和赵某的家人。随后,学校工作人员留在现场对刘某进行看守,等待派出所民警到来,其他人则照看受伤的赵某。
知道自己将面临法律的惩罚和学校的处分,刘某趁学校工作人员不备,忽然奋力朝5楼东侧的厕所跑去,工作人员发现后赶紧追了上去。为避免被抓到,疯狂的刘某居然从厕所东侧的窗户上跳下。在落地的时候刘某摔伤了,但仍然一瘸一拐地往前跑,跑了没多远就跑不动了,有学生发现后将其送往医院。
5月21日,记者从负责办理此案的奎文公安分局大虞派出所了解到,经法医鉴定,赵某的伤情构成轻微伤,刘某涉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因跳楼造成身体多处骨折,已经被取保候审,目前在接受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