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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招聘周活动的通知

编辑:中国教育品牌网  发布时间:2017/4/7 17:09:59 

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举办201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

联盟招聘周活动的通知

教学厅函[201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1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00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联合举办201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招聘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及时间

(一)201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春季联合招聘周2017年3月22日至28日

(二)201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夏季联合招聘周2017年6月23日至29日

(三)201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秋季联合招聘周2017年9月22日至28日

(四)201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冬季联合招聘周2017年11月23日至29日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二)承办单位: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全国人才流动中心、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三)网络平台: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新职业网www.ncss.cn)、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www.chrm.gov.cn)、中国就业网(www.chinajob.gov.cn)、中国公共招聘网(www.cjob.gov.cn)、中国国家人才网(www.newjobs.com.cn)。

三、组织形式

(一)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别设立网络招聘会主会场,免费发布用人单位信息及高校毕业生求职信息。招聘会期间提供电话、邮件等多种形式咨询服务,帮助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实现人岗精准对接。

(二)各省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设立网络招聘会省级分会场,并负责本地区网上联合招聘活动的信息收集、整理和上网发布工作,同时组织高校、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对上网求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相应服务。

(三)由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中国公共招聘网、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中国就业网、中国国家人才网开通网络招聘会统一网页,并负责与本系统地方相关网站的链接。

 四、工作要求

(一)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做好网络联盟招聘周活动的宣传与组织工作。及时将文件通知下发至辖区内高校;在本级就业网站显著位置开设活动专区并与教育部主会场链接;利用微博、微信、QQ等新媒体加大活动宣传力度;同时,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在招聘周期间举办有特色的就业服务活动。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要在活动结束1周内将活动小结报送至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myjobedit@moe.edu.cn)。

(二)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组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参加高校毕业生网络联盟招聘周活动。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网站要开设高校毕业生网络联盟招聘周专区,发布相关就业政策和就业服务信息,活动组织人员要加入QQ群103252477。各地要按统一流程及时将招聘信息汇总、审核、报送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信息上报流程》可在该网站发布的本次活动预告页面中下载);同时在活动开始前一周将网站名称和链接地址报送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中国就业网。各地在活动结束1周内将活动小结报送至全国人才流动中心(fengailing@newjobs.com.cn)

(三)各省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桥梁作用,进一步加强供需信息的相互贯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招聘周期间联合举办各类促进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精准对接的活动,更好地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服务。

(四)各省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网络联盟招聘周活动,确定责任单位和联系人,并将名单(填报表格见附件)于2017年3月16日前分别报送教育部(myjobedit@moe.edu.cn)、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liwenjun@cettic.gov.cn)。

(五)参加网络招聘活动的用人单位可在上述网站注册,审核通过后自主发布用人需求信息,招聘会期间应安排专人负责上网维护招聘信息,及时反馈毕业生求职需求。

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7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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