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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2017年教育资助工作启动 对四类贫困生给予最高7000元一次性资助

编辑:中国教育品牌网  发布时间:2017/7/11 17:15:42 

原标题:西安2017年教育资助工作启动 对四类贫困生给予最高7000元一次性资助)

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为充分发挥教育资助在关注民生、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有效解决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的就学问题,我市2017年教育资助工作启动。

四类贫困学生为资助对象

教育资助的对象为:城市低保对象、城市低收入家庭子女通过普通高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

农村五保对象、低保对象通过普通高考或中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及中专生和技校生。

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困难家庭女学生通过普通高考和中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及中专生和技校生。

农村在册贫困户(返贫户、新增贫困户、未脱贫户)通过普通高考和中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及中专生和技校生。

一次性资助最低3000元最高7000元

教育资助为一次性资助。具体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城市低收入家庭:本科生资助7000元,大专生资助5000元。

农村五保对象、低保对象:本科生资助7000元,大专生资助5000元,中专生、技校生资助3000元。

农村在册贫困户(返贫户、新增贫困户、未脱贫户):本科生资助7000元,大专生资助5000元,中专生、技校生资助3000元。

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困难家庭女学生:本科生资助3000元,大专生资助2000元,中专生、技校生资助1000元。

可到户籍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申请

教育资助实行属地化管理。城市低保对象、城市低收入家庭、农村五保对象、低保对象凭录取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五保证、低保证及低收入认定卡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由镇(街)审核,区县民政部门审批。农村在册贫困户(返贫户、新增贫困户、未脱贫户)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由镇(街)审核,区县扶贫部门出具认定证明,民政部门审批。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困难家庭女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由镇(街)审核,区县计生部门出具认定证明,民政部门审批。

各区县教育资助工作应于10月31日结束,并于11月4日前将资助情况书面上报市局社会救助处。

(原标题:西安2017年教育资助工作启动 对四类贫困生给予最高7000元一次性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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