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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法院李中华法官获评“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

编辑:中国教育品牌网  发布时间:2018/1/29 8:26:51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授予赵彤等24位同志第三届“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称号的决定》,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李中华法官获得“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李中华法官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十四年,承办了京都菇业集团负责人赵启平非法吸收500余名投资人存款案等一大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新类型案件。李中华法官审理案件严谨规范,两起案件的庭审被评为北京法院优秀庭审,两份裁判文书获北京法院裁判文书优秀奖。

李中华法官调研成果丰富,出版专著1部,合著1部,发表论文10余篇,调研成果获市级奖项8项、区级奖项1项。先后两次荣立三等功,两次被评为北京法院审判业务标兵,并当选为通州区第三届勤廉之星。

在个案中发现典型问题
积极探索破解途径

李中华法官在审理一起复制淫秽物品牟利案件时,发现此种类型犯罪常见多发,但是有关非法出版物的司法解释和淫秽电子信息司法解释未对此种类型犯罪的量刑作出规定。经过深入研究,李中华法官提出了在司法解释出现空白地带时参照适用相近司法解释的刑法适用方法,见解新颖独到,富有开拓性和前瞻性,为此后法院系统审判类似案件提供了有益借鉴。李中华法官撰写的有关供犯罪所用财物的处理、余罪自首认定、租赁专卖许可证进行经营活动的定罪、放火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分、被害人承诺阻却犯罪成立等问题的文章,探讨的均是在个案中发现的审判热点和难点问题,思路清晰,说理充分,逻辑严谨,为解决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探索。

立足审判实践展开调研
促进审判机制完善

面对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的法院执行部门对刑事判决中追缴和责令退赔判项不予立案执行的问题,李中华法官撰写了《财产犯罪被害人损失弥补的路径选择》一文,提出“追缴和责令退赔制度的实体化定位”的观点,对于将追缴和责令退赔的刑事判决内容作为强制执行依据进行了充分论证,为占有、处置型财产犯罪被害人损失弥补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该文的观点与此后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相关内容完全契合。李中华法官撰写的有关职务犯罪、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羁押人员羁押表现量刑化、简易程序、赃证物处置等实践问题的调研报告,数据收集全面,调查认真细致,研究深入系统,做到了理论与实践的高度融合,提出的措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切实解决了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有力地促进了刑事审判机制发展完善。

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推动刑事审判深入人心

李中华法官撰写的《刑法实用解读版》一书,从一线办案人员的角度对刑法进行实用性解析,全面系统地阐释刑法规范,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准确精炼,紧贴实际,为读者学习和掌握基本刑法知识提供了指导。

李中华法官在工作中精心选择有宣传教育意义的案件,邀请新闻媒体宣传报道,通过以案释法推动全民守法。近年来,李中华法官审理的10余起案件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等栏目报道,李中华法官曾先后被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电视台、中工网等媒体邀请作为嘉宾点评法律热点问题,均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李中华法官长期担任各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和校外指导老师,经常到学校开设法制讲座、指导学生举办模拟法庭,受到师生一致好评。

 

                                  通法信言    文字:朱跃娇  编辑:郑纪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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