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责任意识,落实一岗双责
要求教育系统各单位细化安全工作分工,校级干部各负其责,除自身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之外,同时将安全责任划分到每位干部身上,责任到人,真正将一岗双责贯彻到位。
二、有针对性地排查安全隐患
一是立即开展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重点加强老旧危房、围墙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要及时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安全演练,做好学校防洪、防地质灾害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是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重点检查校舍、厕所和校园围墙。对被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关闭停用,及时维修加固一般危房。要高度重视未列入危房的土木结构校舍的险情排查工作。因排除校舍安全隐患工作所引起的学校师生学习、生活不便的问题,及时与属地教委办、政府进行汇报,同时报送通州区教委,协调各方力量做出妥善安排。
三是全面评估学校周边地区的公共安全环境。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附近的生产、经营和储存有毒、有害和危险品的工厂企业进行环保评估,消除学校周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凡存在上述情况的及时上报区教委法制安全科,区教委将协调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有毒有害和危险品工厂企业该停产的必须停产,该搬迁的必须搬迁。
四是各学校通过自查、排查,准确找出学校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死角盲区。死角盲区一是指思想上的不重视,掉以轻心、松懈和麻痹大意;二是指设施设备安全隐患以及随时发生变化的隐患,比如偏僻的地点、使用多年的设备设施、地下空间、热力管道、燃气管道、电缆等。对于查出来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向属地教委办和区教委进行书面报告。
三、严防中小学生交通和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一是强化校车管理和交通安全教育。各单位积极开展校车及驾驶员为重点的排查和清理工作,坚决杜绝因校车或驾驶员不合格造成的学生伤亡事故。教育学生在上学放学时靠公路边行走,不上高速公路;必须横穿公路、铁路时,要注意观察来往车辆;还要注意教育学生上学放学避免乘坐农用车,坚决不上超载车,确保自身安全。
二是加强对中小学生上下楼梯的安全管理。进一步组织对中小学校楼梯的专项检查,保证楼梯、楼道的照明,栏杆、楼梯扶手达到国家标准,消除通道和楼梯上的障碍,解决楼梯台阶的高低宽窄不科学问题。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必须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组织有秩序疏散,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尤其在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当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决不能存在侥幸心理。要防止学校补课和大班额带来的拥挤踩踏事故。
四、切实提高预防控制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能力
一是各学校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管理等工作的自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存档,对存在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
二是中小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在近期开展一次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尤其要教育农村中小学生不喝生水、不摘食野果、不买街头无证小贩的食品。
三是切实落实各项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和措施,确保学校饮用水、食堂、厕所符合卫生标准。保持学生学习和生活场所的通风与清洁卫生,消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控与报告制度,学校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流行事件后,必须按要求立即向当地疾病控制部门进行报告,并上报区教委体美科。
五、开展对广大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
一是加强遵守交通法规的教育,倡导文明交通行动,全面提高教职工的文明交通行为与素质,自觉摒弃“十大交通陋习”:强行超车、随意并线;加塞抢行;不礼让斑马线;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乱鸣笛;随意向车外抛撒物品;发生轻微事故纠缠不挪车;非机动车闯灯越线;行人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乱穿乱行。
二是对全体教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加强消防四个能力建设,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期火灾隐患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组织宣传消防教育能力。
三是有学生食堂的单位,要对燃气灶具、管线、煤气罐、存储间进行检查;对燃气使用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对食堂操作人员进行灭火器具的使用方法进行培训,确保正规使用设备设施。尤其是新上岗的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
区教委监察科、中小教科、学前教育科、办公室、发展规划科、体美科、财务基建科、法制安全科等科室将成立联合督查小组,对各学校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和督查各学校完成排查、整改、安全教育的各项任务。
督查小组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督促学校限期整改,并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