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山东省委、省政府颁发表彰通报,山东省有49个市、县、高校、科研院所、开发区等单位获得“山东省人才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其中9所高校获此殊荣,他们是山东农业大学、山东师范大学、青岛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聊城大学、青岛理工大学、山东建筑大学、青岛农业大学。
近年来,山东省高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指示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为指导,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促进高校人才队伍可持续发展,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供了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涌现出了一批优秀典型,获得“山东省人才工作先进单位”的9所高校就是其中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