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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太和县:原墙镇“三无”开发商违法圈地搞开发

编辑:中国教育品牌网  发布时间:2012/10/2 21:30:58 

   日前,记者接到安徽省太和县原墙镇东街村前进一队和二队村民张某的举报,称他们村的上百亩耕地不长庄稼却“盛产”了楼房,并且开发商雇佣社会青年强行拆除村民的房屋并征收村民的可耕地,仅东街村一个行政村在耕地上建造房屋占地多达上百亩。群众反映是否属实?记者于2012年5月23日赴安徽省太和县原墙镇进行实地走访。

 

记者调查:非法征地、建房无人监管

 

在原墙集镇周边,记者看到公路两旁的可耕地上违法建房遍地开花,一栋栋楼房有的已经建成,有的刚刚打下地基。记者在当地两名村民的带领下来到该镇东街村细阳家园小区的施工现场,看到一座座楼房拔地而起,民工们正在热火朝天的忙碌着;同时施工现场既无安全防护设施,也无安全警示牌。现场施工的民工均为附近除外出务工人员以外的富余村民,他们不戴安全帽也不系安全带,存在巨大安全隐患。

 

据走访得知,2011年5月份,开发商杨某(现太和县二中教师)在原墙镇东街村(前进一队和二队)以租代征16亩可耕地,租期为60年,每亩地每年1200元,但协议都是以废弃地和低洼地的方式签的。最近几年以来,原墙集镇周边就出现了“三无”开发商在耕地上建造房屋的乱象,仅安徽省金达房产股份有限公司在原墙集镇东街村(前进一队和二队)的耕地上建设的“细阳家园”毁地多达15亩,几乎达到了疯狂的地步。特别是从2011年以来,原墙集镇周边紧靠公路两边的耕地都已出让完了,而且房子还没有建好已全部售出。村民担心的是开发公司以利润决定一切。当受外部因素影响如利率调整、规划限制、建设成本增加等导致其利润达不到预期值时,开发商会以各种形式来拖延工程进度或降低质量。而这些村民是不能通过合同来制约的,开发公司会在合同中把这些列入不可抗拒的外部因素不能算违约。同时,这些在建房很多不符合政策规定,导致不能通过法律途径约束开发商,就算开发商违约有可能你还不敢告他们。

村民:耕地被租房屋被暴力强拆

 

家住原墙镇东街的村民张素侠很愤怒的告诉记者:2012年5月2日早晨7点,开发商杨某(现太和县二中教师)指挥60多名社会闲散人员,在没有通知任何人的情况下把她家的电掐掉,然后开着挖掘机,就把她家的三间瓦房推掉(家具电器都在屋里),她母亲和公公闻讯赶到,便上前阻止其折房行为。可开发商人多势众,她的母亲(今年65岁)、公公(75岁)却阻止不了他们的野蛮行为,最后她不得不躺在挖掘机前面阻止他们,而母亲和公公站在挖掘机的斗里,苦苦的哀求他们。然后开发商强行把她们三人拖走并拳打脚踢,致使她母亲的45、46牙齿打脱落,满嘴是血。公公被打的躺在地上,就这样也没能阻止他们的拆房行为,直至把她家的二楼用挖掘机捣个大窟窿才肯罢手。“我家房子被强拆时,便立刻拨打110报警求助,让我没有想到的是从早上7点左右拨打110直到中午12点钟,这中间5个小时我先后打了4次110求助,最后也没有看见现场有警察出现。更让我质疑的是原墙镇派出所距被拆我家房屋现场仅千米,为什么派出所出警就这么难”!!!张素侠并说。

张素侠的老母亲王秀兰向记者介绍,2012年5月2日凌晨7点左右,开发商杨某(现太和县二中教师)纠集社会青年60多人及一辆大型挖掘机强行将她家的三间两层楼房和三间瓦房拆除(均为门面房),致使房内的家具被压坏,造成经济损失150多万元。她便上前和杨某理论,可杨某挥拳朝脸就打,当场就把她的两颗牙齿打掉,导致口腔流血不止,随后她被送进太和县中医院抢救并住院治疗,同时被打的还有75岁高龄的桑金铃(男)。在她和桑金铃被打现场,杨某指着围观的群众狂妄的说:“看到没有,他们俩个就是你们阻止拆迁的例子,如果谁再有人敢阻止我开发,我将采取更令你们恐怖的殴打和伤害”。另外,杨某在开发前没有对村民的房产评估与公示,而是靠黑恶势力,强拆他们的房子。

 

另据村民桑某介绍,安徽金达房产公司是原墙镇政府招商引资 企业。2011年12月2日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安徽金达房产公司通过东街居委会成员谢伟、游振峰和桑永贵和他爸(他70岁了,不认识字)把他家的3亩可耕地“以租代征”的形式征用,租期为60年。让他不明白的是,他家的地明明是可耕地,协议上却显示的是废弃地和低洼地,而作为原墙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他们不可能不知道此事。假如“三无”开发商看上谁家的土地,他们会先找这家的亲戚或朋友给做说服工作,如果这家还是不同意,那他们就采取威胁、吓唬、殴打等手段逼迫村民同意卖地,作为原墙镇东大街前进一队和二队的村民看到实在保护不住那点耕地,开发商要强买村民的耕地时,干脆不要钱,而是要房。然而在东街村前进一队和二队的可耕地上建的楼房到目前为止都无人监管,因为开发商找来的施工队没有资质,更别说质量监理了,所以建的这些房子,质量根本没有保证,可是这些房子建好卖给村民后根本就没有任何手续,双方仅签订一个买房协议书。另外,谁建房不给我们镇里书记和镇长送礼,否则的话就别想建成,以此他们收了礼后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镇政府:村民愿意卖,开发商愿意买,我们不过问!

 

2012年5月23日上午,在原墙镇党政办公室,该镇党委韩副书记告诉记者:“新建的这个小区是安徽金达房产公司开发的细阳家园,负责人是太和县二中的教师杨某。该小区是占用本集镇东大街前进一队和二队的废弃地和民房,根本没有占用可耕地,即使占用耕地那也是阜阳设计院设计和规划好的。可是有些村民在胡搅蛮缠,不理解,假如开发商把他们的地占用后盖了房子,然后又把房子卖给他们,过了几年这房子不就升值了,你想想土地啥时候都不会升值的,他们指望种地一年能收成多少东西。”韩副书记接着说道:“不过,你刚才讲的这一户,据我了解他和开发商都已经签订了协议,不存在强拆。在我们县的各个乡镇的集镇开发和新农村建设都不需要上级批示,只要开发商和村民协商好并做好村民的工作就行了,具体情况我们不管不问,只是做好服务。另外,我们的宗旨是只要开发商同意征地,老百姓愿意把地卖给他,至于有没有手续的事我不问。”  

派出所:所长不看伤情委托书就签字

 

事情发生后两个星期里,王秀兰的女儿张素侠多次到原墙镇派出所,求周所长依法惩治拆房和打人的人,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送交县公安局的伤情鉴定委托书和相关材料,却被周所长在没有告知任何人的情况下给偷偷要了回来,更让人生气的是,自从他把委托书抽出来后再也找不到他了。在没办法情况下,她拨通了周所长的电话并询问杨某扒她家的房屋和打人的情况是怎么处理的,可他却让她去找村干部谈谈,而她不同意。并说杨某派人把她家的房子扒了,还把老人给打伤了,她也只能找派出所处理。以下是受害人女儿张素侠和原墙镇派出所副所长周某的通话内容:

 

张素侠:“你不给俺处理,为啥还把委托书偷偷的抽出来,到目前为止有两个星期了,怎么一点处理结果都没有?”

周所长:“昨天我给领导也都回报了。领导问我,被打的人当时拍的可有东西和证人,如果没有拍到东西,我们没有办法落实到人,更没办法处理,这个事情你们该告告吧。”

 

张素侠:“为什么委托书都签完字了,你还要抽回,是不是杨某给你送礼了?

 

周所长:“送礼也好,这个事情随便你怎么说,当时是你们和杨某有矛盾,我们抽出来还得重新调查。”

 

张素侠:“为什么这么长时间了,你们还没有调查清楚,你为人民服务不能偏向哪一个人。你对案件有怀疑,那你为什么当时还在伤情委托书上签字呢?”

 

周所长:“调查需要一个过程,你要说偏向就偏向吧;我在伤情委托书上签字,是因为当时我没看才签的字。”

张素侠:“你让俺找证人,当时他们一下来了60多人打俺,俺都吓晕了,哪敢瞄人呢?”

 

周所长:“你们要做好思想准备,如果找不到证人,俺也没办法。最后俺只能按现在的这种情况处理。”(录音为证)来源:陕西信息港

来源:http://www.chinasq.com/site/files/gzms/2012/5/29/1331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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