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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舒城关于评选表彰2010-2011学年度中小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编辑:杨阳  发布时间:2011/3/18 9:39:01 

安徽省舒城关于评选表彰2010-2011学年度中小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文件精神,落实党的十七大报告“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要求,引导各地、各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广大青少年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中开展2010-2011学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全市公、民办中小学(含职业中学、中专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本学年度的学生在校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评选表彰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标准,各地、各校要层层开展评优活动,择优推荐。

(一)“三好学生”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关注时事政治,关心国家大事,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远大志向;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纪守法,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思想道德品质;热爱大自然,爱护生活环境,爱护公物,珍惜资源,爱惜劳动成果;热爱劳动,生活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积极进取,具有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2、热爱集体,开朗乐群,团结同学,乐于助人;与人为善,乐于交流,善于沟通;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不弄虚作假,有责任心;不怕困难和挫折,有较强的自我调控能力和适应能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和其他有益的活动。

3、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勤思好问;求知欲强,学习兴趣广泛,积极主动,充分发挥主体性;勤于思考,乐于探究,善于合作学习,不断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科学的学习方法和顽强的学习毅力;注重向实践和社会学习,并能学以致用;学习效率高,发展全面,各科学习水平优良并学有特长。

4、珍爱生命,注意安全;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生活习惯文明健康;积极参加校内外体育锻炼,各种文体活动;身心健康,达到国家颁布的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身体素质好;有良好的礼仪。

(二)“优秀学生干部” 条件

1、担任班级或班级以上干部职务,具备“三好学生”条件1-2条,品学兼优。

2、热心集体工作,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够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3、工作富有创新精神,形式生动活泼,富有实效。

4、工作能力强,履行职责出色。

(三)“先进班集体”条件

1、有互助友爱、民主和谐、健康向上、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文明健康、充满朝气正气、勇于实践创新的良好班风,初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班级学生的各项活动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组织纪律观念和集体荣誉感强。

2、有勤奋刻苦、严谨求实、自主创新、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学习目的明确。

3、有端正的生活态度,经常开展有益的班集体活动,团(队)活动丰富多彩。积极参加班级和学校组织的各种课外兴趣小组、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科技文化活动,形成有特色的充满活力的班级和团(队)文化。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体育课,参加体育活动,班级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高,心理健康。

4、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礼仪,健康的兴趣爱好。教师、班级责任区、宿舍和个人卫生保持良好。关爱生命,时时注意安全,自护意识和能力强。

5、班级多项成绩显著,全体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公平发展,并有一批优秀学生、特长学生涌现。班级犯罪记录和安全事故为零。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1、开展此项评选、表彰活动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手段,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活动的导向、激励、教育作用,予以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认真操作,使评选、表彰的过程真正成为教育过程,提高教育实效。

如有单位对评选、表彰活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不力、不能按质按量完成评选指标或有徇私舞弊现象发生,一经发现,我局将予以通报批评。

2、评选、表彰活动要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认真进行,具体工作可由学校团(队)组织或政教处负责,并吸收学校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审定。

要充分发扬民主,履行民主程序,实行以班级为起点单位,学校学生、教师、领导相结合的评选办法。杜绝教师或学校领导随意指定,敷衍塞责,徇私舞弊。

3、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制定细则,进行层层评比、推荐。要在校园内大力宣传所推荐的候选学生和班集体的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切实达到活动目的。

学校对推荐的候选学生和班集体在上报前必须在校园内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以加强宣传,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要将规范公示照片(须能看清是在室外校园内,有候选学生姓名和班级、班集体的名称,有先进事迹宣传,有师生在观看,否则视为不规范公示照片)贴附于登记表上指定位置。无规范公示照片申报对象,县、区教育局不得推荐上报,市教育局不予审批。

市教育局在对各地、各校推荐上报的候选学生和班集体材料进行审查后,将在“六安教育网”上对拟批准为市级先进个人和班集体的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4、随文分配的县区评选指标主要依据在校生数按比例分配,“三好学生”为万分之三,“优秀学生干部”为万分之二,“先进班集体”为万分之一。各县、区要参照学生比例等因素分配至各相关学校。其中用于毕业班学生的指标不得突破本地各类指标的三分之二。城市和农村、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学生数、办学质量等合理兼顾,公办和民办学校要公平对待。指标可向农村学校倾斜。

各地、各校对各类先进必须等额上报,不得突破或减少。同一学生,本次只能申报一项表彰。

5、各地要将此项活动与县、区级的评选、表彰活动结合起来,并形成制度。

6、各县、区和市直学校要于5月中旬将如下材料集中报送报送我局(联系人:基础教育科严仍江),逾期不予审批。⑴随文下发的纸质花名册和登记表(一式一份,字迹清楚,花名册必须为打印件);⑵花名册Excel表格(传至yrj244@126.com);⑶每个先进个人或集体先进事迹材料一份(学校核实真伪和质量后,加盖公章,市教育局将从中遴选典型材料陆续在有关媒体公开宣传。材料要注明学校联系人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

为便于各地、各校学习、宣传,接受社会监督,此文同时在“六安教育网”公布。

附件一:2010-2011学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2010-2011学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简明花名册

附件三:2010-2011学年度市级先进班集体简明花名册

附件四:2010-2011学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附件五:2010-2011学年度市级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0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主题词:教育  中小学  学生表彰  通知

  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办公室、基教处、职成处,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直有关新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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