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振振博士 1950年生,南京人。现任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古文献整理研究所所长,清华大学特聘教授。兼任国家留学基金委“外国学者中华文化研究奖学金”指导教授,中国韵文学会荣誉会长(原会长),全球汉诗总会副会长,中华诗词学会顾问,中央电视台“诗词大会”总顾问、《小楼听雨》诗词平台顾问、国家图书馆文津讲坛特聘教授等。曾应邀在美国耶鲁、斯坦福等海外三十多所名校讲学。
钟振振教授答疑信箱(465)
林则徐《寄酬梅生见赠》诗之“成宪”
寄酬梅生见赠五叠前韵(四首其二)
[清]林则徐
稂莠嘉禾不并生,田莱区画要平衡。
南东疆理思成宪,带砺提封溯旧盟。
中外总期无旷土,兵农何必有分名。
迢迢一片龙沙路,待听扶犁叱犊声。
网友雷焱雄问:请问钟老师,颔联的“成宪”是什么意思?
钟振振答:“成宪”,网上的解释是“原有的法律、规章制度”。这个解释,不够精确。因为“原有的法律、规章制度”,是个中性的说法,只定位了它们的客观“既有”,而缺位了对其“优劣”的主观评价。
“原有的法律、规章制度”,可能是正确的,应该坚持、遵循;也可能是不完善的,需要修订、改良;还可能是错误的,必须推翻、另立。而“成宪”,就其语源及实际用例而言,一般指向“既有”“正确”“应该坚持遵循”,用为褒义。当然,这是根据绝大多数书证来考量的。特例不是没有,但微乎其微,似可忽略不计。
“成宪”,语出《尚书·商书·说命》下曰:监于先王成宪,其永无愆。
汉·孔安国《传》曰:愆,过也。视先王成法,其长无过,其惟学乎!
宋·蔡沈《书经集传》卷三曰:宪,法。愆,过也。言德虽造于罔觉,而法必监于先王。先王成法者,子孙之所当守者也。孟子言:遵先王之法,而过者未之有也。亦此意。
它在古文里出现的频率很高,在诗歌里出现的频率较低。兹举历代诗里的若干书证,以资读者比勘:
唐·张九龄《奉和圣制赐诸州刺史以题座右》诗曰:成宪知所奉,致理归其根。
宋·宋祁《仲夏愆雨稚苖告悴辄按先帝诏书绘龙请雨兼祷霍一淮渎二祠戊寅蒇祀己卯获雨谨成喜雨诗呈官属》曰:揆予乏嘉绩,圣诏仰成宪。
苏籀《奉和秘监洪丈迎谏议徐公建除之什并次元韵》曰:成宪万方瞻,作者七人数。
杜范《恭谢侍读仁皇训典彻章御赐杜工部紫宸殿诗退朝口号并鞍马香茶》三首其二曰:礼文稽古皆成宪,主德由斯志罔愆。
戴复古《事机》诗曰:祖宗成宪在,即此是经纶。
明·魏观《建德溪涨大作感怀》二首其一曰:先王有成宪,治政当法古。
方孝孺《懿文皇太子挽诗十章》其八曰:渊默师成宪,端严信若神。
刘忠《和维立韵四首》其一《进呈会典》曰:庙堂自此馀成宪,丘索从前可废书。
朱诚泳《蜀府德阳王师古堂代保安王肃斋作》曰:万理具成宪,后王宜不愆。
邵宝《挽华司勋汝和》曰:留都典籍国与立,目睹成宪恢前闻。
朱应登《孝宗皇帝挽词》五首其四曰:礼乐师成宪,台衡脊老臣。
程文德《内训诗》四首其三《孝》曰:永言孝思,监于成宪。
董传策《景献诗三十首》其十四《罗状元草疏》曰:祖宗鉴成宪,纲举万目张。
又其二一《韩司徒伏阙》曰:内官供扫除,祖宗有成宪。
何白《送张孝廉计偕北上歌》曰:著成成宪垂万年,外藩何预刑人权。
清·孙士毅《道中杂述六首》其五曰:成宪本忠厚,边徼尤所需。
吴省钦《泸州咏古》四首其一曰:一代清风论大雅,万邦成宪告中兴。
翁方纲《己卯初夏天子躬荐玉于雩坛诏以玉荫嘉谷著为典礼臣方纲矢歌恭纪是年秋奉命典江西乡试欲以此为试题而未果今三十年矣敬以此题试建昌诸生因再和前韵俾学官弟子和焉》曰:自此礼官著成宪,田功岁岁来凝祥。
翁心存《山中督役》曰:俭德千秋垂,成宪永膺佩。
宝鋆《哈萨布齐偶成》曰:古人有成宪,诵法窥渊源。
据笔者考证,林则徐的这首诗,当作于鸦片战争失败后,他被革职发配新疆效力期间。道光二十四年(1844)至二十五年(1845),新疆兴治屯田,林则徐奉命综理其事,周历今新疆南部阿克苏、和田、喀什,东部吐鲁番、哈密等地区,指导各地濬水源,辟沟渠,开垦荒地,分给维吾尔族农民耕种。此诗之所谓“南东疆理思成宪”,即是说对新疆南部和东部地区土地的划分,地界的厘定,当按照中央王朝既有的法令法规进行。
来源:搜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