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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应届高中毕业生中二次选拔空军飞行学员的通知

编辑:赵路  发布时间:2010/6/3 13:22:24 

关于在应届高中毕业生中二次选拔空军飞行学员的通知

                     鲁招考〔2010〕47 号

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中心):
  根据年度招飞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提高飞行学员选拔质量,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空军招飞局济南选拔中心研究决定,在全省应届高中毕业生中二次选拔空军飞行学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
  全省所有未参加过军队和民航招飞选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条件和空军选拔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自荐条件,年龄16-19周岁(1990年9月1日后出生),预计高考成绩在500分以上的2010年应届高中毕业男生均可报名。
  二、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由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和学校,利用空军提供的招飞宣传材料,采取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考生符合自荐条件,征得家长同意,并经所在学校审查把关后,于6月13日前直接向空军招飞局济南选拔中心报名。报名电话(传真):0531-51697487,电子信箱:ly82757242@sina.com。学校审查把关重点:根据模拟成绩,预估高考成绩是否在500分以上;在此之前,是否参加过军队和民航招飞。
  (三)空军招飞局济南选拔中心于6 月14日至6月18日对报名考生进行全面检测。
  1.检测地点:济空招飞大厦(济南市英雄山路105号),由济南火车站或长途汽车总站乘4路、35路公交车到“四季花园”站下车往南50米即到。
  2.报到方法:考生自行或集中上站。参检考生须携带学校审查把关后加盖印章的推荐表(样式附后)、《高考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洗漱用品、10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检测实行单项淘汰,所有检测项目均合格需3天时间。
  3.食宿安排:就餐和住宿由空军招飞局济南选拔中心负责安排。检测合格考生给予核销往返路费。
  三、要求
  招收合格飞行人才是军队和地方的共同责任。当前,我国国防和军队建设已进入关键发展期,随着高科技武器陆续装备使用,军队迫切需要大批高素质人才。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兼顾,严密组织,保证空军飞行学员二次选拔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一、空军选拔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自荐条件.doc  

          二、空军飞行学员二次选拔考生推荐表(样式).doc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空军招飞局济南选拔中心

                              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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