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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幼女被逼卖淫百余次 母亲以死相逼讨公道

编辑:中国教育品牌网  发布时间:2012/2/22 17:40:49 
    内容摘要:一个年仅11岁的幼女遭强奸后又在三个月内被逼卖淫百余次,母亲救出女儿后,以死相逼才迫使当地警方立案。这桩5年前发生在湖南永州的幼女被...
一个年仅11岁的幼女遭强奸后又在三个月内被逼卖淫百余次,母亲救出女儿后,以死相逼才迫使当地警方立案。这桩5年前发生在湖南永州的幼女被逼卖淫案,历经三次判决两度发回重审,昨天由湖南高院开庭再审,但鉴于案情重大,将择期宣判。
    在翻阅该案此前的判决材料时,早报记者震惊地发现,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冷水滩区看守所公然伪造该案第一被告人羁押期间的“立功材料”,企图为该被告逃避法律责任提供虚假证明,被法庭识破后,至今无人被问责。
而据当地媒体报道,有3名警察因失职、秘密通报消息、暴力阻访,分别被处以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和通报批评等党纪、政纪处分后,并未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7被告均否认犯罪事实
    昨日的庭审持续了整整一天,控辩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7名被告人均对此案的主体事实予以否认。
庭上,面对公诉方和法官的询问,被告人大多都以“没说过”、“不清楚”、“不知道”等词语来回答。
    担任原告辩护律师的甘元春告诉记者,第一被告秦星否认了组织卖淫的事实,称乐乐(化名)是自愿卖淫的。第二被告周军辉在庭上声称,自己和乐乐在谈恋爱,并没有强奸乐乐。周军辉承认自己收了钱,但称这笔钱是乐乐自愿给他的。
两位律师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庭审已于昨天下午4时结束,鉴于案情重大,该案将由湖南省高院择期宣判。 来源: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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