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收取本班未参加寒假补课学生补课费,第四实验中学一名高中班主任被通报批评。市教育局要求,全市各中小学校要以此为鉴,结合当前开展的向人民汇报,请人民评议活动,对存在的不规范办学行为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月19日,山西电视台播出了我市第四实验中学违规收取学生补课费的报道,反映该校一名高中班主任教师违规收取本班未参加寒假补课学生的补课费。经调查,报道内容基本属实。为严肃纪律,进一步规范高中补课、收费秩序,对负有领导、监管责任的第四实验中学进行全市通报批评,责令该校立即退还违规收取学生的补课费,对责任教师给予相应处分,并在全校开展规范办学行为的再教育,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市教育局重申,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节假日一律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普通高中教学任务繁重,课程内容难度加深,又面临高考(微博),学校可适当利用节假日组织高二、高三学生进行补课,但要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并严格执行补课时间和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