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家委会沦为“花瓶”
近日,教育部出台《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要求有条件的公办和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都应建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应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职责,参与学校管理。记者调查发现,本市不少中小学校甚至幼儿园,早在多年前就成立了“家委会”。但从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工作的角度上说,不少家委会只是“花瓶”,家委会运行状况喜忧参半。
调查:家委会成员大都由老师指定
此次教育部要求,学校要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在自愿的基础上,选举出能代表全体家长意愿的在校学生家长组成“家委会”。而记者采访中发现,目前本市不少学校的“家委会”成员基本是由各班班主任自行选定,后经学校审批产生。某中学校长告诉记者,家委会大都是要考虑家长的学历背景、社会地位等因素。该校长表示“家长拥有良好的社会关系,不仅能为师生提供便利,而且在协助学校工作方面更能发挥积极作用。”
也有不少家长对此表示质疑,家委会成员非富即贵,这样的家长是否能代表大多数家长的利益?家委会最终是为学校服务还是为家长们服务,成为大家最为担忧的问题。
忧:家委会大都是“花瓶”
记者走访了多所小学,至少一半的家长并不知道学校存在家委会。李先生曾经做了3年家委会成员,他直言不讳地告诉记者,自己这个委员身份形同虚设。李先生说:“孩子刚上初一没几天,学校老师就为我颁了个家委会的聘书,当时觉得挺好的,能为家长和学生谋利,成为学校与家长间的桥梁。可是孩子上了三年学,家委会没组织过一次活动,更不要说‘参政议政’了。”
同为家委会成员的刘先生表示,自己心有余力不足。与李先生不同,刘先生是主动报名参加家委会的,每次家长会前,刘先生都会在家长中收集意见,与学校沟通。但令他没想到的是,每次沟通都会碰壁,时间长了,他也就没了积极性。“家长们根本不支持,大都表示没什么意见可提”,刘先生说:“孩子每天生活在学校,家长提意见肯定会有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