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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1+4”培养模式培养国际法律人才

编辑:中国教育品牌网  发布时间:2012/4/19 7:19:52 
 人民网北京4月18日电(记者 熊旭)4月16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军老师做客由由人民网教育频道主办,以高校人才培养为主题的系列沙龙,与广大网友就国际化法律人才培养进行在线交流。


用“1+4”培养模式培养国际法律人才
    
    王军介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的国际法律人才模式是“1+4”培养模式。“1”是主干课,“4”代表4种成份,第一种为基础英语,贸大法学院为学生开设了足够学分的基础英语课程,目的是为了之后的专业英语学习打下基础;第二种为专业英语,贸大法学院开5门的全英文课程,课上原则上全部是英文授课交流,课程所用资料也全部是英文;第三种为国际化特色课程,贸大法学院开设了大致25门到30门国际化特色课程供学生根据自己的爱好、将来求职需要,自己选择搭配课表;第四为国际经贸与金融类课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作为一所经贸类院校,学生可以选择学校其他院系开设的金融、财会和管理方面的课程。

高端国际法律人才需要具备5种素质

    王军指出,高端国际化法律人才首先要具备很好的用外语交流的能力,大多学生具备这样的能力需要借助国外的留学阶段的培养,其次要广泛地了解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律制度,第三要懂得国外的文化,第四应该具备广博的法律外的知识,作为一个高端国际法律人才,金融知识、经济知识、专利知识等都必须或多或少地具备,最后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体能,有很好的体能是为了应付高强度的工作,良好的心理素质就是要严格要求自己,遇到困难坚韧不拔,有勇气。

我国法律教育的不足:没有很好地贯彻互动式教学

    王军表示,首先,整个社会的法律基础必然会对一国的法律教育产生影响,美国是一个经过两百年法律发展的国家,这肯定会影响它的法律教育建设。其次,在教学方法方面,与西方、特别美国法律教育相比,我国的法律教育差距主要体现在没有很好地贯彻互动式教学。美国的案例教学方法培养了学生如何发现问题,如何分析问题,如何解决问题,给了学生一种互动的动态思维,与灌入性的静态教学方法相比,前者的效率等于后者的七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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