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教育局回复:经了解,为了保障学生午休质量,根据烟台市物价局、教育局(烟价【2011】85号)于2011年8月17日联合转发的省物价局、教育厅(鲁价【2011】74号)的通知,该校为每个在校午休的学生提供了固定宿舍、床铺,并配备了专门的教师管理学生公寓日常事务,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学校向每个在校午休的学生共收取30元午休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