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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成立20周年

编辑:中国教育品牌网  发布时间:2012/12/27 16:56:00 

12月27日,中国第一个法律援助机构——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成立20周年庆典在汉举行。从20年前首举法律援助大旗,到当前法律援助成为我国一项重要的推动国家法制进程的司法制度,20年来,该中心已接待咨询61800余人次,回复信件20900余件,电话咨询约36800余次,代理诉讼案件2870余件,为全国各地无数社会弱者提供义务法律服务。

中心创始人、民革中央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在贺信中说,“ 作为发起人,我见证了中心的成长,心中充满了自豪与欣慰。自豪的是最初设立中心的目的是正确的,中国的法律援助事业始于社会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的实践,已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欣慰的是一批批法学教授、志愿者默默无闻地无私奉献,恪守“以最优秀的法律人才为最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宗旨。

万鄂湘指出,传播法学知识,传播法律文化,传播法治信仰,始终是中心担负的社会责任;关注现实、关注实践,关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始终是中心的优良传统和特色;培养人才,培育思想,培植高尚的情操,始终是中心践行的重要目标。

记者翻开该中心学生志愿者名录,发现从成立至今,参加过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的人数多达五百余名,今年10月刚加入志愿者团队的石梦菲,是武汉大学法学院2012级研究生。她告诉记者,刚接触到这份工作时,遇到一些沟通的困难。她耐心地和当事人交流,虽然“费了不少劲儿”,但是在这里获得了宝贵的锻炼,积攒了许多正能量。作为中心的新鲜血液,她正在代理一桩离婚案,案件已经进行2个月,她对此表示信心满满。

据了解,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以“以最优秀的法律人才为社会最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为宗旨,为社会正义,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2003年1月,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正式注册登记,成为全国第一家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民间法律援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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