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是新的时代背景下党为人民服务宗旨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就是要办符合“国家”发展需要的同时让受教育者个人满意的教育,这样就兼顾了人民的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不是在低水平、低层次办教育,而是在高水平、高层次办教育,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的日益需求。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要体现教育公平、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关键在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受教育者健康发展,教育与社会协调发展。
■和学新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和政府对教育事业发展提出的目标要求,是党为人民服务宗旨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同志从“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高度强调了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又从指导思想的高度突出了这一要求的重要性。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已经成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努力的方向,也成为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行动指南。由此要求我们必须科学认识和深刻把握“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内涵与意蕴,从而在思想认识和实际行动中贯彻落实。
为人民服务宗旨在教育领域的体现
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意味着党是以人民需要为出发点的,是为人民谋幸福的。毛泽东指出,“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邓小平主张,以“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来检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效果,并提出了“领导就是服务”的思想,从而把执政党的领导作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紧密地联系起来。江泽民明确提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是指引、评价、检验我们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这些论述,既是我们理解和践行党的宗旨的指南,也是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旨归。人民对教育工作的满意程度,直接反映了党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在教育领域的落实情况。提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是新的时代背景下党的宗旨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