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投诉:我女儿是沈河区文化路小学六年级学生,因学校要拆除旧楼,孩子们得暂驻某中学校舍,但事前学校没有针对这件事征求家长意见,我们学生家长不同意搬离原校舍。
原因有二:1、我们当初是择校入学,看中的是该校的教学环境,搬离后,择校的意义何在?2、孩子现在10或11岁,还非常天真,不懂得保护自己,与初中大孩子相处,难免产生矛盾,一旦产生磨擦,安全谁来保证?
沈河区教育局解答:
在辽宁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大检查中,该校北教学楼由于抗震等级不够等原因,被检测鉴定为D级危楼。区政府和教育局对此高度重视,为了保证师生的安全,决定将对文化路小学北教学楼进行改建。
学校在最大限度安排学生在本校上课的情况下,仍需要有一个年级学生到外校上课。教育局为文化路小学翻建教学楼安排的临时上课地点是七中南校区(原86中),独立使用,教学设施完备,环境好,不存在与其他学校的学生同处一地上课的现象。
学校考虑六年级学生自我管理能力相对强,毕业年级应该拥有一个更为安静的学习环境等因素,经班子研究决定新学期开学后,将安排新六年级学生到七中南校区上课。学校将对该校区学生进行封闭式管理,做好各种安全保障,选派优秀的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保证派出学生能享受到文化路小学最优质的教育资源,让家长满意和放心。开学前学校召开了家长会,针对六年级学生到外校上课的安排,家长们表示理解,并表示将克服个人的困难支持学校的工作。记者 高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