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区县旅游局、五莲山风景区管委、山海天度假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旅游局关于做好2010年山东省“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0年我市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旅游职业道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础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4、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5、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具有中国公民身份的港澳居民均可报名。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公民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相关学历证明。
(二)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具有中国公民身份的港澳居民报名需提交以下证件
1、身份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特别行政区护照或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不能提交特别行政区护照、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的,应提交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机关出具的未放弃中国国籍的相关证明。
2、毕业证书:香港居民须具有中五毕业及以上学历;澳门居民须具有中六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名时,各类证件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现场审验后即行退回,复印件由受理报名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留存,并随考生基本信息校对单上交省旅游局。
三、报名范围
全市旅行社从业人员和其它单位报考兼职导游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
1、自2010年9月15日开始网上报名。考生可于9月16日起到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烟台路新玛特对面)市旅游局窗口购买教材,领取注册序号 (注册序号粘贴在新版教材《导游实务》封面右下角) ,然后凭注册序号、身份证号登录“山东旅游政务网”(www.sdta.gov.cn)主页旅游从业者栏目进入“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一栏填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作为报名准考证和存根使用, 提交打印“2010年全省导游资格考试报名表”。考生凭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县级医院出具的近期健康状况证明(五莲县、莒县、岚山区可出具本区县一级医院近期体检状况证明),于9月25日至10月20日(周六、周日、节假日除外)到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旅游局窗口进行审核,合格者上交同底板照片一张,并领取银行交款票据交款。2010年10月20日以后考生将无法进入报名系统。
2、考生持银行交款票据到行政服务大厅内银行窗口将报名考务费交到省财政统收专户,同时领取银行加盖“现金收讫”公章的交款收据,以备领准考证用。
3、报考外语类考生的报名程序同中文类考生,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到山东旅游职业学院参加笔试和现场导游考试(考试地址详见准考证)。
4、已取得中文《导游员资格证书》,并申请报考外语导游,需参加外语笔试——翻译考试及所报语种的外语现场考试者,报名程序与新报考生相同。
5、持外省、市《导游员资格证书》,调入我省从事导游工作的人员,需办理“异地换证”手续,交验有效期内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参加导游基础知识及“现场导游”考试,合格者予以办理导游IC卡换卡手续。
6、考生于2010年11月4日—11月8日到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烟台路新玛特对面)市旅游局窗口领取准考证待考。
五、培训
为使报考人员系统掌握考试内容,提高应试能力,市旅游局将于 10月下旬举办一期报考人员考前培训班,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