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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师德建设 办人民满意教育

编辑:中国教育品牌网  发布时间:2013/9/7 10:47:58 

     教师是神圣的职业,是培养人的心灵的职业,是关系到儿童的成长、家庭的幸福、民族的未来的事业。教师责任重大,对儿童个体来讲,关系到他的一生;对家庭来讲,一个孩子的成功,关系到一个家庭的幸福;对中华民族来讲,只有我们年青一代的茁壮成长,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因此,传承文化,培养人才,使我们下一代健康成长,是教师的天职,教师要有奉献精神。

  教师职业的神圣还在于其用高尚的品德、博学的知识去感染学生。学生总是把老师看作最高尚的人,最信赖的人。因此,教师要用自己的知识和人格魅力影响学生,师德是教师的灵魂。

  我国有1200多万名中小学教师辛勤劳动在教育一线,他们敬业爱生,为人师表,为普及教育和下一代的成长做了巨大贡献,值得全社会尊重。

  但是,在教育现实中违背师德的事情也时有发生。有的教师为了个人的名利,不认真教学,而是进行有偿补课;有的教师歧视所谓“后进生”;有的教师用暴力对待学生;有的教师用语言伤害学生的自尊心等。这些事件不仅损害了教师的形象,而且直接伤害了学生。我把它叫作“反教育行为”。教育的本质是育人,使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但“反教育行为”却违背了教育的本质,严重伤害青少年儿童的成长,因此我们应该坚决反对。

  关于师德教育,社会呼声很高。但不应停留在呼吁上、口号上,要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教育部颁发的《意见》就是从制度上加强师德建设,用法令来规范教师的行为。

  教师在师德上犯错识,有的是对教育事业缺乏热情;有的是对教师的神圣职业缺乏认识;有的是缺乏教书育人的能力,观念陈旧、方法落后;有的是名利驱动,知法不依。

  《意见》强调:把师德教育纳入教师教育课程中,树立师范生远大职业理想;加强师德宣传,营造尊师重教社会氛围;严格师德考核,促进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强化师德监督,有效防止失德行为;突出师德激励,促进形成重德养德良好风气;规范师德惩处,坚决遏制失德行为蔓延等。从师德教育入手,建立师德考核、奖励、惩戒制度。这不仅让广大教师认识到师德的重要性,也使他们能在平时的教育活动中规范自己的行为,提高师德修养,在培养人才上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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