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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学院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

编辑:李莉  发布时间:2010/11/11 22:06:19 

根据《闽江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接收工作的补充规定》(闽院[2006]304号)及学校有关规定,现就学校2011年专业技术人员(硕士)招聘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应聘教学、教辅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以后出生);应聘行政部门专业技术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以后出生)。

2、应聘教学岗位的硕士研究生,除服装专业外,应为“985工程”高校毕业生,非上述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其专业应为研究生学科专业全国排名前10名(按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排名)。

3、应聘人员应身体健康,形象良好,综合素质全面,有较强专业技术能力。

4、应聘岗位详见《闽江学院2011年人员需求计划》。

二、招聘办法

1、信息发布

学校在中国研究生人才网、闽江学院网页等媒体上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

应聘人员可通过信件、电子邮件(mjxyrsc@163.com,须在邮件主题上注明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及应聘岗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交送个人求职简历(简历上需注明应聘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12月6日。

3、资格审查及人员通知

12月8日,各用人单位根据学校进人政策以及本单位具体岗位要求,对应聘材料进行筛选,确定拟参试人员,填写《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此表可在校园网人事处下载专区下载),报学校人事处。12月9日,学校人事处、教务处、纪委根据招聘原则,对用人单位确定的拟参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当日将审查结果反馈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据此于12月10日前逐一通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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