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资金主要用于两个方面,首先是从2010年起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提高100元,即东部地区年生均达到小学450元、初中650元,中西部地区年生均达到小学400元、初中600元。同时,为解决农村小学教学点运转困难等问题,对不足100人的农村小学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