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上午,朝阳区民办学校行业集体合同协商会议在朝阳区教委召开。参加会议的有教职工方首席协商代表、朝阳区民办学校工会联合会副主席刘笑峰,学校方首席协商代表、朝阳区安民学校法人张连海等14位协商代表。
会上,首先宣读了《朝阳区民办学校行业集体合同(草案)》、《朝阳区民办学校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及《朝阳区民办学校行业女工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接着,学校方和职工方代表以法律法规为准则,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友好合作、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抓住重点,坦诚相见,就三个集体合同的条款进行热烈讨论。经过文明、友好、平等协商,双方对条款最终达成了共识。
最后,刘笑峰副主席进行总结,强调双方协商代表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为签订集体合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此项工作既让教职工因为工资增长而得到激励,共享学校发展成果,同时又化解了劳资双方矛盾,调动和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坚持共商共议、共建共享,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学校和教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