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汨罗市区域性大面积推行素质教育,教育事业不断发展,逐渐形成了素质教育品牌,在全省、全国都有较大影响。然而,该市教育也面临着新一轮又好又快发展的问题,决心通过建设教育强市,解决教育发展不均衡,解决优质教育资源难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和提高的需要,解决教育内部机制基础不完善的问题,进一步发挥教育优势,不断创新工作特色,积极打造素质教育品牌,进一步彰显汨罗教育在全省、全国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实现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不断强化政府责任,继续巩固“普九”成果。依法将城区中小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完善学校配套建设办法;以合格学校建设为突破口,加大布局调整和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办好每一所学校,实现教育公平。积极发展普通高中教育。拓展优质高中教育资源,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提高办学水平;根据学龄人口变化和城镇化进程,合理调整高中布局。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其招生数、在校学生数保持大体相当;建设好职教中心、省级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实现区域内职业培训的资源建设、项目规划、组织实施与就业一体化;努力把市职业中专建成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教育学校,并充分发挥其集聚效应和品牌效应。继续推进成人教育。加强“三教”统筹,整合农业、科技、教育力量,加大农民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每个乡(镇)办好一所示范性中心幼儿园,在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的基础上,加快发展学前三年教育。积极倡导鼓励发展民办教育。将民办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规划,支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城区学校实现教育网络“班班通”,农村学校实现“校校通”,逐步实现教育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全市以市直学校为依托,乡镇和村(社区)以各中小学为依托,形成市、乡、村(社区)三级终身教育网络。到2015年,全市学前三年教育入园率达95%,义务教育完成率稳定在100%,其中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8%;高中阶段入学率达95%,高等教育万人口升学率居全国先进水平;新增从业人员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5年以上;100%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合格学校标准,校际之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义务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充分发挥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主体作用。坚持德育为先,切实加强学生良好品德、文明礼貌的养成教育;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加强综合实践课程建设,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坚持“健康第一”,注重学生身心理健康教育;加强艺术教育,培养学生发现美、欣赏美、创造美的能力。进一步发挥家庭教育在推进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市家庭教育管理与研究中心的作用,扩大家庭教育成果。明确与落实部门职责,共同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完善招生与评价制度。坚持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行就近免试入学制度。全面实施初中毕业生学业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招生制度,在继续实行划片招生、学业成绩等级化、综合衡量、破格录取的同时,逐步实行免试、保送、分指标到校等招生制度改革,积极创新学生评价机制。
进一步优化干部教师队伍
完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教师工作的体制。全面推行校长聘任制和校长负责制,健全校长选拔、考核、培训、激励、监督、交流等制度。逐步推行校长职级制度,建立校长津贴制度。严格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切实加强师德建设。实施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计划,充分发挥市成人教育中心“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的作用。建立培训成本分担机制,市财政按在职教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安排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经费,并做到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建立教师长效补充机制。每年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定数量的编制,招聘优秀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充实高中阶段教师队伍,招聘师范类专科以上毕业生充实小学教师队伍,招收师范类专科以上委培生毕业后补充农村中小学师资。完善城乡之间、强弱校之间教师支教制度。坚持实施“名师工程”,表彰奖励“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安贫乐教先进个人”。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建立和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
依法确保财政性教育投入。市人民政府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建设教育强市的投入保障机制;提高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确保中央、省、市下达的专项资金全额用于教育,并按上级统一部署适时提高保障水平,扩大保障范围;市人民政府每年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报告教育经费预算和决算情况,并建立财政性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拓宽教育经费筹措渠道。新开征地方教育费附加,明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教育;足额征收和拨付城市教育费附加,按规定落实城市建设维护税用于教育的比例。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市财政按每万人口0.5万元的标准,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金。鼓励捐资助学,对纳税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在应纳税所得额中依法抵扣;市、乡两级政府对捐资助学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公开政府财政教育经费的分配标准和分配程序,增加透明度。建立科学合理的学校经费管理制度和使用效益评价、考核机制,推进学校财务决策民主化。加强对公共教育经费分配和使用全过程的监督与审计。
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建立市、乡两级政府定期议教和领导联系学校制度;建立以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相关单位部门参加的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教育法制队伍建设,强化教育执法监督,规范教育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建设,把督导评估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除法律、法规等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统一布置的检查外,各职能部门不得进入学校进行检查,确需进入学校检查的,须经市人民政府主管教育的领导批准,并坚持做到“只纠错,不罚款”。
目前,汨罗正在掀起教育强市宣传热潮,“教育强市”成为该市一个热门话题,尊师重教的氛围日趋浓厚。
来源:湖南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