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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就业局关于做好2016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编辑:中国教育品牌网  发布时间:2016/7/26 10:59:44 

各镇乡(民族乡)、街道社保所: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6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72号)和市人社局、市教委《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122号)精神,现就2016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取“七个一”措施,确保本辖区离校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到位

今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目标是:就业率达95%及以上,其中贫困大学生100%实现就业。各地应积极采取“七个一”措施,力促大学生就业。

(一)开好一次动员大会。各地要在8月上旬前以政府名义召开一次村居主任、社保员会议,统一认识,宣讲政策,布置任务,务必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市政府要求的“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要位置和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精神上来,务必讲清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新政策,务必明确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工作措施。

(二)搞好一场政策宣传。一是将八月定为大学生就业创业宣传月,全区统一印制“大学生就业帮扶”政策宣传画报2万张、政策宣传资料6万份,各地要按指定的时间、重点区域,广泛张贴和散发;二是借助社保所、村社LED,在第三季度每天滚动播放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政策和就业岗位信息;三是各地要在八月中下旬分别在人口流量较大的文化广场、车站码头开展1-2次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活动,鼓励其余镇乡开展此项宣传活动;四是培育扶持一批到企业就业、自主创业的典型,以现身说法开展宣传。通过宣传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政策、掌握政策、运用政策,引导其理性就业,帮助其树立“先就业再择业”。

(三)开展一次实名普查。在开展上述政策宣传大学生主动上门或电话实名登记的基础上,各地要于8月31日前,组织村居干部和相关人员,开展一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拉网式摸底普查,搞清辖区离校返回原籍和外籍进入本辖区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情况,建立实名制台账,掌握其求职动态,了解其就业创业需求,及时录入重庆就业信息网,办理就业或失业登记,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同时,将人社部和市人社局两次返回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信息和贫困家庭大学生,按户籍地进行层层分解,由各地基层平台主动与其联系,并与开展摸底调查登记的人员进行比对,再次开展补充调查,摸清其就失业现状,掌握其就业服务需求,完善实名制台帐,做好促其就业的准备工作。

(四)实行一条龙就业服务。各地社保所要设立大学生就业服务窗口,各社区(村)设立服务咨询电话,开展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就业信息等一条龙服务。通过向高校毕业生宣讲就业政策和就业形势,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当地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情况,树立正确的求职就业观念;通过开展职业素质测评,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自身特点、职业能力,合理确定求职方向。各地要力争对实名登记的高校毕业职业指导率达100%,在此基础上,开展重点就业群体的帮扶活动,加大对零就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残疾等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帮扶力度,提供“一对一”个性化就业帮扶,确保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100%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五)提供一批就业岗位。各地应主动与辖区用工企业衔接,寻求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同时落实好大学生服务基层服务项目,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过渡性安置高校毕业生就业。

(六)落实一批优惠政策。一是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将其纳入当地创业服务体系,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创业场所支持等各项创业扶持政策;二是对大学生自主灵活就业并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者,给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三是进一步落实各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培训补贴、社保补贴以及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确保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都能得到相应的政策支持,鼓励各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四是对社会单位、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吸纳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落实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五是对有培训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结合其专业特点,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六是要落实好贫困大学生扶持政策。

(七)开展一次就业回访。对初步达成意向性的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各地要通过电话回访或实地调查等方式跟踪其实际签约情况,并指导双方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对已就业,特别是创办微型企业、灵活就业的服务对象,跟踪掌握其项目经营、政策享受等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实际困难,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到位。

 二、做到“四个到位”,确保部、市两级返回离校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到位

(一)查找认定到位。待部、市两级返回本辖区离校高校毕业生人员名单后,各地要集中精力、人力和财力,采取以下措施从下发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中查找认定本辖区人员名单:一是依据下发实名信息人员所属街道(镇乡)名称认定;二是按照下发实名信息人员具体家庭住址认定;三是会同公安、计生、民政等有关部门比对认定;四是将下发名单交由村居干部认定;五是按照下发实名信息人员联系电话认定。区里将与相关部门比对或电话抽查等方式核实各地人员认定是否齐全。

(二)组织联系到位。各地要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联系、QQ微信联系、亲朋好友联系等多方式多渠道,与每一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逐个取得联系,摸清其就业创业需求。

(三)就业帮扶到位。各街道、镇乡应积极采取“七个一”措施”,通过提供信息选择就业、联系企业推荐就业、公益岗位安置就业、落实政策帮扶就业、引导创业自主就业、组织见习过渡就业、推荐培训促进就业等一系列措施,务争本辖区应届大学生人人就业。

(四)网上录入到位。对本辖区的每一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各街道、镇(乡)要将其个人信息、就失业状况、服务需求做好详细记录,按要求将相关信息、所提供的就业服务内容及服务对象享受政策情况录入到网上。其录入的具体要求是:一是各地于今年11月20日前将自行开展实名调查登记人员的情况,特别是部、市返回应届毕业生信息要全部录入网上系统,且其基本信息、就失业信息、公共人才服务信息、人员去向信息等要齐全。二是录入系统人员在7天内提供定制服务率达100%,且就业创业定制服务率大于或等于100%(即定制服务计划中的服务完成和服务中的定制服务计划人数应大于或等于就业信息系统实名登记应届毕业生人数);三是录入系统人员在扣除联系不上、升学、出国、参军入伍、自愿暂不就业人数后,其就业率达95%(贫困生就业率达100%);四是严格标准,不得随意认定联系不上、升学、出国、参军入伍、自愿暂不就业人员。对认定的此类人员,部、市、区将按返回名单上的联系电话开展电话抽查。

三、纳入全年工作目标,严格考核评比

市政府已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纳入了对区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的内容之一,区里拟将此项工作纳入区政府对街道(镇乡)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的内容之一,年底区里将严格按照各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完成实效,别是部市两级返回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完成实效计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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