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应于本月20日前将“注意录取”登记表和有关证明上交各县(市、区)高招办,逾期不予受理。
●应届生由学校组织,社会考生由县(市、区)高招办组织。
宁德网消息 (记者 陈薇) 13日,记者从市高招办获悉,2010年高校录取照顾加分手续开始办理。考生应于本月20日前将“注意录取”登记表和有关证明上交各县(市、区)高招办,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分普通高校和高职单招两种,由报名点发给考生。“注意录取”手续的办理,应届生由学校组织,社会考生由县(市、区)高招办组织,具体为:
烈士子女,由市民政局核实盖章。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获以下奖项:一、数、理、化、生、信息五学科奥赛省赛区一等奖和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二、科技创新大赛省赛区一等奖和全国一、二等奖;三、“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一、二等奖;四、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全国一、二等奖;五、国际科学与工程大赛和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六、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的,由各县(区、市)教育局签字盖章(须附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上学校应注明“原件复印”并加盖公章)。少数民族考生,由各县(区、市)教育局办理审核手续及盖章。台籍(含金门、马祖)考生,由市台办填写并盖章。
省、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的,由福建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开具证明。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由市侨办审核并开具证明。省级优秀学生称号,或考生本人属省部级以上劳模(先进工作者)、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的,须向报名点出示获奖证书(奖状)的原件和复印件,将复印件粘贴在“注意录取”登记表背面,并上交报名点。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由各县(区、市)民政局出具证明,将证明原件粘贴在“注意录取”登记表背面,并上交报名点。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由各县(区、市)民政局出具证明。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的,或考生本人是部队退役的,在“注意录取”登记表背面相关栏目打“√”,并上交证书复印件。
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的,驻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的,由部队师以上(含师级)政治部门出具证明或出示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在“注意录取”登记表背面相关栏目打“√”,附证明原件或证件复印件。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的,或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的,由各县(区、市)以上[含各县(区、市)级]公安局出具证明,在“注意录取”登记表背面相关栏目打“√”,附证明原件。高职单招考生属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取得三等奖及以上者,或参加由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取得三等奖及以上者,应提供本人获奖证书(奖状)原件和复印件,将“注意录取”登记表交所在学校填写获奖项目,学校汇总后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再统一送教育局有关部门签字盖章(须附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上学校应注明“原件复印”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