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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法院宣判“校园暴力”案殴打学生3人获刑

编辑:中国教育品牌网  发布时间:2016/11/28 14:38:08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唐李晗) 今天(23日)上午,海淀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校园暴力案,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刘某、邬某、贾某8个月至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该案发生在校园周边,除本案三名成年被告人外,其他参与人员多为未成年学生,属于典型的校园暴力案件,且案发后,因部分作案视频被上传至互联网而引发了社会对校园暴力案件的普遍关注。

案情 3年轻人殴打未成年人被判刑

经海淀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4月16日17时许,被告人刘某(女,18岁)、邬某(女,18岁)、贾某(男,18岁)伙同多人(均未满18周岁)在海洋馆北侧紫御府附近,无故对被害人小丽(女,15岁,化名)进行殴打,情节恶劣。

 3人于2015年4月18日经公安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案发后,三被告人及部分未成年同案人通过经济赔偿、赔礼道歉等形式获得被害人小丽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3人无故随意殴打未成年被害人,情节恶劣,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考虑3人具备自首、获得谅解等量刑情节,并结合其各自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8个月,判处被告人邬某有期徒刑6个月,判处被告人贾某有期徒刑7个月。

解读 打人视频网上传 造成恶劣影响

法院表示,该案系未成年学生间的琐事纠纷所引发,双方未采取妥善方式处理矛盾,反而借助“找人替自己出头”的方式向对方示威,致使矛盾不断升级。案发当日,3名被告人纠集多名未成年学生殴打小丽,并将作案经过拍成视频上传至互联网,引发社会公众广泛关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近年来,在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发生在中小学生之间的欺凌和暴力事件得到初步遏制。但由于在开展道德法治教育、实施教育惩戒、形成工作合力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校园欺凌、暴力事件仍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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