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分局,苏滁产业园,局各科室、监察支队,各培训机构: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依法监管能力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及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17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一、培训班计划安排
时间 | 期数 | 类别 | 承办培训单位 | 备 注 |
1月 | 1 | 电工作业 | 滁州市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中心 | 各1期 |
1 |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 各1期 | |
2月 | 2 | 电工、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 滁州市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中心 | 各1期 |
2 | 电工、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 各1期 | |
1 | 电工作业 | 凤阳县安全教育培训服务中心 | ||
3月 | 3 |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非煤矿山安全作业 | 滁州市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中心 | 各1期 |
1 | 危险化学品企业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 凤阳县安全教育培训服务中心 | ||
4 | 电工作业 | 滁州市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中心 凤阳县安全教育培训服务中心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 各1期 | |
3 |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 凤阳县安全教育培训服务中心 滁州市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中心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 各1期 | |
2 |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 及安全管理人员 | 滁州市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中心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 各1期 | |
1 | 非煤矿山监管、检查、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 监管一科(规划科技科、法制科配合) | 全市安监系统全体人员、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 |
4月 | 2 | 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 滁州市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中心 凤阳县安全教育培训服务中心 | 各1期 |
1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及 安全管理人员 | 滁州市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中心 | ||
3 | 电工作业 | 滁州市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中心 凤阳县安全教育培训服务中心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 各1期 | |
3 |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 凤阳县安全教育培训服务中心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 各1期 | |
3 | 非煤矿山安全作业 | 滁州市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中心 凤阳县安全教育培训服务中心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 各1期 | |
1 |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监管工作实务及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讲解 | 监管二科(规划科技科、法制科配合) | 各县(市、区)安监局分管领导、科室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 |
5月 | 2 |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 滁州市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中心 | 各1期 |
1 | 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 安全管理 | 凤阳县安全教育培训服务中心 | ||
4 | 电工作业 | 滁州市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中心 凤阳县安全教育培训服务中心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 各1期 | |
3 |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 滁州市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中心 凤阳县安全教育培训服务中心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 各1期 | |
2 |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 及安全管理人员 | 滁州市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中心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 各1期 | |
3 | 非煤矿山安全作业 | 凤阳县安全教育培训服务中心 滁州市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中心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 各1期 | |
1 |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及挂牌督办事故解除程序 | 监察支队(规划科技科、法制科配合) | 全市安全监管系统全体人员 | |
6月 | 2 |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 安全管理人员 | 滁州市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中心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 各1期 |
4 | 电工作业 | 滁州市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中心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凤阳县安全教育培训服务中心 | 各1期 | |
4 |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 滁州市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中心 凤阳县安全教育培训服务中心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 各1期 | |
2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及 管理人员 | 凤阳县安全教育培训服务中心 滁州市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中心 | 各1期 | |
2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 滁州市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中心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 各1期 | |
1 |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警示教育培训 | 规划科技科(相关业务科室配合) |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 |
7月 | 3 | 电工作业 | 滁州市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中心 凤阳县安全教育培训服务中心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 各1期 |
4 |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 滁州市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中心 凤阳县安全教育培训服务中心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 各1期 | |
1 | 非煤矿山安全作业 | 滁州市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中心 | 各1期 | |
2 |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 |||
2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及 安全管理人员、 非煤矿山安全作业 | 凤阳县安全教育培训服务中心 | 各1期 | |
2 | 高处作业 |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 各1期 | |
8月 | 4 | 电工作业 | 滁州市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中心 凤阳县安全教育培训服务中心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 各1期 |
4 |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 滁州市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中心 凤阳县安全教育培训服务中心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 各1期 | |
2 |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 安全管理人员 | 滁州市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中心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 各1期 | |
1 |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负责人及 安全管理人员 | 滁州市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中心 凤阳县安全教育培训服务中心 | 各1期 | |
9月 | 2 |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 安全管理人员 | 滁州市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中心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 各1期 |
4 | 电工作业 | 滁州市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中心 凤阳县安全教育培训服务中心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 各1期 | |
2 |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 滁州市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中心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 各1期 | |
3 | 非煤矿山安全作业 | 滁州市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中心 凤阳县安全教育培训服务中心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 各1期 | |
2 |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 | 凤阳县安全教育培训服务中心 | 各1期 | |
1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 滁州市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中心 | ||
10月 | 3 | 电工作业 | 滁州市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中心 凤阳县安全教育培训服务中心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 各1期 |
3 |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 滁州市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中心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 各1期 | |
1 | 职业健康涉尘、涉毒企业负责人 及安全管理人员 | 凤阳县安全教育培训服务中心 | ||
1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 | 滁州市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中心 | ||
2 |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 安全管理人员 | 滁州市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中心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 各1期 | |
11月 | 2 |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 安全管理人员 | 滁州市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中心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 各1期 |
4 | 电工作业 | 滁州市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中心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凤阳县安全教育培训服务中心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 各1期 | |
2 |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 滁州市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中心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 各1期 | |
1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 滁州市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中心 | ||
2 | 烟花爆竹经营 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 | 凤阳县安全教育培训服务中心 | ||
12月 | 2 |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 安全管理人员 | 滁州市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中心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 各1期 |
4 | 电工作业 | 滁州市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中心 凤阳县安全教育培训服务中心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 各1期 | |
4 |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 滁州市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中心 凤阳县安全教育培训服务中心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 各1期 | |
3 | 非煤矿山安全作业 | 滁州市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中心 凤阳县安全教育培训服务中心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 各1期 | |
2 | 高处作业 |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 各1期 |
二、几点要求
各县(市、区)安监部门要根据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要求,充分认清安全生产培训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和日常执法检查力度,不断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人员依法参加安全培训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着力推进安全培训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全面完成年度安全培训工作。
1、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
各县(市、区)安监部门要切实把安全培训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安全培训工作同安全监管工作统一部署,根据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安排和自身实际,加强对安全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安全培训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辖地培训组织网络,落实专人负责,明确责任,集中精力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同时各地要积极完善培训工作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培训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切实增强培训工作的推动力。
2、进一步强化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依法参训的意识。
各县(市、区)安监部门要借助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一系列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和向企业发放有关安全培训法规宣传手册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对企业安全培训的相关规定,努力增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参加安全培训的意识。
3、进一步强化培训质量,务求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各县(市、区)安监部门和培训机构,要从实际出发,讲实效、重质量,因地制宜、因人施教,进一步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参训人员学有所获,学有所用,真正发挥安全培训在减少和预防事故伤害上的保障作用。一要根据培训对象、行业类别和岗位性质的不同,尽可能的在办班分类、教材使用、岗位性质、教师选择上与国家有关培训要求相符;二要严格按照国家培训大纲要求进行培训,不随意删减课程内容、培训时间;三要严格落实计算机上线考试、教考分离等规定,不断加强对培训的组织领导,严禁弄虚作假;四是各地安监机构要加强对培训机构培训质量情况的随机抽查,督促培训机构进一步注重培训质量。
4、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各县(市、区)安监部门要认真落实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企业安全培训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努力为安全培训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一是在日常安全监督检查中,坚持将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持证情况纳入必查范围,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二是开展对企业各类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专项检查。市局拟在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企业法定培训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专项检查,依法查处无证上岗人员,各地也应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三是强化监管手段。要通过安全培训工作与各类专项整治相结合,与事故查处相结合,与年度绩效考核相结合,推动安全培训工作的广泛开展。
5、有关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事项,请与市局规划科技科联系。联系人:邢立发,联系电话:3075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