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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98位专家“组团”调解矛盾纠纷

编辑:中国教育品牌网  发布时间:2017/4/5 18:46:51 

“我是今天值班的人民调解员,您有什么问题要反映?”

  3月29日,《法制日报》记者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信访调处中心看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霍正英正在调解室窗口值班。

  据了解,根据涉诉信访工作需要,新疆高院经协调,由所在地水磨沟区南湖北路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该院组建调解室,开启第三方介入、诉调对接新机制,由法律服务人士志愿担任调解员,共同参与涉诉信访化解,调解室汇集专业团队人才优势,作为第三方介入一审和申诉案件的诉前调解、调处信访。

  新疆高院信访办主任司马义江·吾布力告诉记者,调解室安排调解员窗口值班介入信访,协助信访办接待当事人并开展法律援助。属于困难群体的信访当事人,调解室指定专门律师义务实施“一对一”法律援助,及时与信访当事人沟通对接,做好“访转诉”工作。

  新疆高院立案庭庭长陈敢介绍说,截至目前,新疆高院已拥有298位代理同一类案件8年以上的专家加入调解团队,第三方介入的诉调对接模式日渐成熟,走出一条多元化调解的新路。

  新疆高院调解室主任薛永江说,调解室专家从事法律服务工作5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占96.2%。已建立劳动争议、交通事故与保险、建筑工程、医疗医患、双语等14个专业门类清晰的专业小组,由专业过硬的专家担任组长。

  再审案件申请人往往将不满情绪发泄到办案法官身上,调解员介入调解形成缓冲,诉调对接容易化解申请再审难题。

  今年60岁的张大姐是煤矿工人。2000年,因与煤矿负责人产生纠纷,张大姐被除名。她认为自己遭到不公平待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煤矿给她恢复工作并赔偿损失。法院驳回了张大姐的起诉,她从此踏上上访路。

  张大姐来到新疆高院调解室反映情况,负责这起案件的调解员王代军反复斟酌后,帮张大姐向原审法院提出保留诉权申请,同时要求张大姐所在煤矿给予其基本生活保障。经过努力,纠纷得以化解。

  石女士夫妇与石女士的5个姐妹因继承父母房屋发生纠纷。新疆高院审监三庭庭长石炜与薛永江联手组织听证会,从一审、二审判决出发,给当事人分析案情、讲述法理,希望联络亲情,促成调解。


  听证过程中,当事人情绪激动、言辞激烈。石炜、薛永江深入阐述家庭道德规范和“百善孝为先”的孝道,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一家人握手言和。这场纠纷因父母遗产而起,又因感恩尽孝而结。

  数据显示,2016年至今,新疆高院调解室介入和非诉调解386件,息诉、化解率达25%。去年,新疆全区法院调解结案14509

0件,第三方介入调解的诉调对接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疆高院院长木太力甫·吾布力说,为了更好地解决当事人诉求,架起联系群众的桥梁,新疆高院协助调解室与吐鲁番、哈密、和田、乌鲁木齐4个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站对接,实现业务指导、信息和专家团队共用共享。目前,引入人民调解诉调对接模式正在向全区法院辐射,逐步形成全方位、立体化调解格局。

  据介绍,新疆高院将继续在各地法院设立调解工作站,建立健全101个基层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与司法行政系统联手合作,依托现代化信息平台,有序推进联合基层调解的诉调对接模式向全区辐射,通过网上沟通和视频传输方式,形成自上而下诉调对接的远程延伸,实现第三方介入异地联调。(潘从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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