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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继续实施促进 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

编辑:中国教育品牌网  发布时间:2017/6/23 8:48:11 

原标题:财政部:继续实施促进 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

据经参报道,财政部22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将继续实施支持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通知称,对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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