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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江豚游入爱河 民警充当“保镖”

编辑:中国教育品牌网  发布时间:2018/5/7 17:04:22 

近日,振安公安分局九连城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爱河岸边有许多群众在驻足围观,河内有一条鱼在游动。民警来到爱河岸边,发现是一条江豚在河中嬉戏,时而潜游,时而将头浮出水面。

据当地有经验的渔民介绍,江豚俗称“江猪”,前几年很少见,近年来由于鸭绿江水质明显好转,生态环境改善,才重新出现,但江豚游进爱河的情况却并不多见。民警目测这条江豚长约一米五左右,为了避免其受到伤害,民警当场向围观群众讲解:江豚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不能猎取、捕杀。

大约半小时后,玩够了的江豚掉转头来,向下游游去。为安全起见,民警给这条江豚当起了“保镖”,全程护送,直到江豚游进鸭绿江里,才放心离开。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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